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下頁 尾頁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Yellow object 同江sir黑面話無資料唔肯借盾比示威者遮頭, 無差别打人, 有差別拘捕, 無得拆! |
blackboyslim 正式會員 45.xxx.xxx.16 |
2019-09-24 0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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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唔會吧!最卑鄙一面都未出 |
AndyTKO 正式會員 14.xxx.xxx.189 |
2019-09-24 08:45 |
[#3]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唔使拆,"人"無恥便無敵~ |
raywong777 正式會員 218.xxx.xxx.152 |
2019-09-24 08:57 |
[#4]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青年定 不是汽油彈. 黑警只係見到 黃色光 閃一閃. |
woristse18 正式會員 14.xxx.xxx.163 |
2019-09-24 09:03 |
[#5]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目的基本係辣慶市民,背後操盤者想加深矛盾越亂越好 |
RickMax 正式會員 14.xxx.xxx.132 |
2019-09-24 09:05 |
[#6]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將全部警謊狡辯會歸檔,會係相當精彩嘅香港警隊歷史。當中嘅厚顏無恥、捩橫折曲,指鹿為馬,擘大眼講大話,實在令人嘆為觀止。林奠簡單一個指令要警犬每日開記者會,輕易就將175年警隊基業摧毀,真係唔話佢係英國特務都冇人信。 |
bankguy 正式會員 49.xxx.xxx.144 |
2019-09-24 09:46 |
[#7]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星島日報報道)有公務員涉藏「抗爭物資」被捕!沙田前午爆發警民衝突後,警方在城門隧道口截停一輛巴士,並向車上乘客調查,當中包括貿易署貿易主任蘇逸佳,其間警員在蘇所攜背囊內,檢獲一批示威者常用的「抗爭物資」,包括頭盔及護眼罩,遂以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將其拘捕。 前日全港多處地方爆發警民衝突,沙田是其中一處激烈「戰場」,警方派員在城門隧道往荃灣方向出口的巴士站一帶設置路障「大搜查」,留意有否可疑人士乘車或駕車離開,並截查駛經車輛,要求司機及乘客協助調查,若無可疑,警員即批准放行。 消息稱,當晚八時許,警員截停一輛巴士及上車向乘客調查,其間四十九歲的貿易署貿易主任蘇逸佳亦為乘客,但蘇阻止警員截查年輕乘客,聲稱要保護孩子及公然辱罵警察,警員向蘇調查時他表現不合作,一度拒絕出示身分證,警員其後在蘇的背囊,檢獲頭盔、護眼罩、反光背心、手套及防毒面具等「抗爭物資」。 據悉,蘇接受盤問時聲稱自己做生意,但警員調查後發現對方在貿易署任職,有人一度求情指擔心案件會影響工作,警員以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將蘇拘捕,正了解他曾否參與示威活動及衝突。 今次是繼有紀律部隊人員被捕之後,首宗文職公務員涉示威風波被捕。 蘇逸佳現職工業貿易署歐洲部貿易主任,該職級薪酬屬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每月七萬零五百九十元)至總薪級表第四十四點(每月十萬零五千一百七十五元)。蘇曾代表工業貿易署署長,出任職業訓練局電子業及電訊業訓練委員會委員。一般大學畢業生投考二級助理貿易主任職位,經晉升擔任一級助理貿易主任,再升一級可做貿易主任。 工業貿易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公務員與其他市民一樣,必須遵守法例。政府有既定機制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 一般來說,如公務員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當局會根據既定程序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紀律處分。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67146/%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6%94%BF%E5%BA%9C%E8%B2%BF%E6%98%93%E4%B8%BB%E4%BB%BB%E6%B6%89%E8%97%8F-%E6%8A%97%E7%88%AD%E7%89%A9%E8%B3%87-%E8%A2%AB%E6%8D%95 |
bb430 正式會員 45.xxx.xxx.43 |
2019-09-24 10:00 |
[#8]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其實「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呢條罪都幾屈機, 咩嘢係非法用途?點樣定義「可作」? 而家啲狗就係濫用呢條百搭嘅罪名, 搜到乜嘢都夾硬拉咗先,告唔入再放, 遲啲拎遮出街都犯法 ! |
bb430 正式會員 45.xxx.xxx.43 |
2019-09-24 10:10 |
[#9]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100.1%係告吾入...大律師公會都去信黑九質疑濫捕...柒婆依家就係用緊濫捕制亂.... |
JITJIT 正式會員 165.xxx.xxx.85 |
2019-09-24 10:15 |
[#10]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現在所有男人出街都好大鑊⋯ 真係有J都可以告「藏有工具可作強姦用途」 |
bb430 正式會員 45.xxx.xxx.43 |
2019-09-24 10:22 |
[#11]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黑警濫捕,濫告,如果連未入電的鐳射筆都可以因蔵有攻擊性武器拘捕,雖然事後未有撿控而釋放,但已足夠構成心理威脅,達到白色恐怖的效果, 最少拘留你46小時,煩你一兩個星期! |
浩男123 正式會員 68.xxx.xxx.154 |
2019-09-24 11:14 |
[#12]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7,#11 正路告唔入, EQ一定要夠高, 出得黎行, 我都已經有心理準備要扣48小時. 對比其他被打義士, 48小時已經算係小事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24 11:23:41 |
唔係阿化 正式會員 218.xxx.xxx.214 |
2019-09-24 11:23 |
[#13]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48] 其實好難捱足48小時。想像吓期間乜都唔俾你做,電話,iPad都收埋你,冇床瞓教。 9.15快必擺街站,佢講自己經驗,話最長都係捱過40個鐘多啲。警犬見唔夠料做你,通常到呢個鐘數就會要你擔保放你走。可以選擇走人,一個月後續保時再踢保,到時一係就charge你,一係就無需再擔保。當然你可以堅持坐足48小時無條件釋放。 同埋佢話有心理準備警犬一定會打你。所以見到律師時一定要俾佢影相。 出黎抗爭人人底線唔同,記住君子吃眼前虧,尤其是仲想攪移民,要出到良民證。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24 11:37:18 |
bankguy 正式會員 165.xxx.xxx.81 |
2019-09-24 11:33 |
[#14]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藏有工具可作犯罪用途真係萬能key, 係時候要挑戰下佢. |
mcdull 正式會員 112.xxx.xxx.20 |
2019-09-24 11:35 |
[#15]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佬狗著褲加條皮帶,可以俾黑狗砌條罪,靚女手袋有支驅汗噴霧,黑狗又砌得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91 |
2019-09-24 11:47 |
[#16]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以前以為只有高官厚顏無恥,而家克景在攝影機前歪理連篇。成個政府由文官到武官都一樣。所有行為,決定在他們的「法」下「合情合理」。 道德淪忘莫過于此,亦明白為何民意為何對激烈抗爭如此包容。因為根本沒有坐下理性討論的空間。 |
Mouton888 正式會員 45.xxx.xxx.58 |
2019-09-24 12:16 |
[#17]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雖然明知班L樣講親都喺大話,但都要佢哋行出來做小丑,等佢哋以為自已作野講野好L醒,佢哋愈講得多,大家愈知佢哋d衰野,所以警方記招唔L好畀佢停,停咗就連小小空間正式吊柒佢哋都冇。 。。。。,。,,,,,, 證物完整或被挑戰 示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案中證物「激光筆」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再即場展示一把改裝雨傘,稱是示威者用作攻擊警察。 大律師吳宗鑾認為,警方應避免在審訊前展示或評論案中證物,證物完整性或被法庭挑戰,「也要對被捕者公道些」。 不應由警方將改裝的雨傘定性為攻擊性武器,應由警方專家經檢驗並寫報告證明。 |
summerfire 會員 221.xxx.xxx.70 |
2019-09-24 14:22 |
[#18]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做到咁高級嘅警犬,撐住把遮成個低能仔咁。 |
bankguy 正式會員 165.xxx.xxx.81 |
2019-09-24 14:32 |
[#19]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今次又靠呢條光頭豬被人吊柒冇良知,人頭豬腦,睇佢下次出來畀記者吊高佢。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24 14:46:29 |
summerfire 會員 221.xxx.xxx.70 |
2019-09-24 14:46 |
[#20] 今天應該無警方記者招待會了 有其父必有其子,大話盅個仔係咪港島sp返學都經常交功課作故仔?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24 14:50:39 |
dennis815 會員 42.xxx.xxx.244 |
2019-09-24 1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