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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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https://lihkg.com/thread/4080705/page/1 前言:已經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審了十日,李卓人由律師代表、鄒幸彤則自行在庭上作中段陳詞。 或者這宗案件的結果早已寫在牆上,也並非人人都還有興趣心力,細閱那些走過場的內容,但還是覺得,有必要分享鄒幸彤在庭上上萬字的中段陳詞。 因為,這是她被控一條近乎莫需有的罪名,因而在尚未定罪已被還押四年半下,自行在監獄中構思、撰寫的陳詞,這是她從未放棄的司法抗爭。 首先,鄒幸彤在陳詞中指出,控方在案中依賴的「證據」,「單薄到一個匪夷所思嘅地步」,當中的邏輯其實只有一句,就是她們主張「結束一黨專政」,而因為中國憲法第一條列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而「結束一黨專政」等於「結束共產黨領導」,所以就是違反中國憲法,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首先指出,「結束一黨專政」並不必然等同「結束共產黨領導」,因為「一黨專政」是權力架構,而「共產黨領導」是共產黨實際上擁有的權限。 但她認為,即使假設控方這個「打橫嚟講」的說法是事實,假設支聯會就是反對共產黨領導,「問題係,咁~又~如~何~呢?點解唔可以呢?」 「我地作為呢個國家嘅公民,呢個國嘅主人,點解就無權反對現行憲法嘅規定呢?」 鄒幸彤指出,其實修訂國家憲法從不稀奇,共產黨本身亦頒布過四部憲法,既然共產黨可以修憲加入條文維護自身領導地位,「點解我地就唔可以提出相反嘅要求,仲要話一講即犯法?」 而若然中國憲法中提到的「共產黨領導」,真的是一條法律而非強權意志,那理應必然存在合法改變的途徑,「而唔係一提出咁嘅諗法就即刻拉人去坐監」。 但若果按照控方的邏輯,「結束共產黨領導」必然犯法,亦無合法途徑去推動,實際上就是否定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就係話緊呢個國家永遠只能由共產黨去統治,你地呢班臣子只能服從,不能反對,不能改變。」 「你同你嘅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黨人嘅領導——憑乜嘢呢?」 本身是律師的鄒幸彤進一步指出,法律是人制訂的規則,自然可以由人改變,無任何法律可以規定永遠不能被推翻,但若果「共產黨領導」條文確實有這個效力,「只係證明咗共產黨就係一個凌駕法律嘅畸型存在。」 接下來,鄒幸彤進一步分析,控方有需要證明,支聯會等人過去的行為,是煽動其他人「違反」共產黨領導,而不是單純「反對」,因為「反對,唔等於違反。」 她舉例,她可以努力用各種方法反對強制帶安全帶方例,但自己每次搭巴士時仍乖乖配帶,但控方從來無提出過證據,證明支聯會是「違反」而不單是「反對」。 在上述這些邏輯思辨過後,接下來鄒幸彤提出一個釜底抽薪的法理上的質疑:就是其實中國憲法,在香港並不會產生任何法律責任。 她舉例,香港人不可以因為無份投票選人大代表、香港無推行計劃生育,就控告政府違憲,所以反過來,政府亦不可以因為中國憲法一條規定,就指控港人違反刑事罪行。 更重要的是,根據《基本法》,香港根本不會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而中國憲法正正就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則,若控方強行將中國憲法放在香港落實,等同將社會主義移植到香港,「等於係直接否定同破壞緊一國兩制」。 鄒幸彤笑稱,就算退一萬步假設法庭接受「共產黨領導」的條文就是香港法律,就算她真心想全力遵守「呢個所謂嘅法律」,「想係起身擦牙之前先問過共產黨比唔比我咁樣做,我都唔知可以去邊度問。」 「乜共產黨係香港存在咩?有運作咩?佢到底係一間公司吖,一個社團吖,定係某一個人?佢電話係邊呢?OFFICE係邊呢?」 而就算假設全然忽視以上這些疑問,控方都無在案中提出任何中國法律專家證人,「香港嘅法庭又好,律師又好,憑乜去相信我地可以對憲法作出合乎專業水準嘅正確解釋」,而且香港法庭根本無權解釋中國憲法,因為釋憲權從來只存在於人大常委,「法庭如果同意佢冇解釋憲法嘅權力,而呢單案又無任何中國法嘅專家證據,咁情況已經好明顯,完全無必要再審落去了。」 最後,鄒幸彤的結論是,控方整個案情「千瘡百孔,處處漏風」,只是努力想將「結束一黨專政」這個目標,變成「唔講得唔做得甚至諗都唔諗得嘅一件事」,但根本找不到合理的法律及證據基礎。 --- 以上,是鄒幸彤在庭上中段陳詞的濃縮版本,重提一次,這是她在經常被單獨囚禁、已還押四年半、並無外界資源下,在獄中準溝構思的陳詞。 有人將她的陳詞,和電影《毒舌大狀》相提並論,只是現實不是拍戲,即使她在惡劣環境下,仍條理分明、邏輯嚴密,法庭仍然一如預期,裁定鄒幸彤和各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明日(17日星期二)續審。 https://www.facebook.com/renewshk/posts/pfbid0QsRfCxbp3BDDa2tjNZoKSYGopdXgwRKpdgorQEvijHzk7v4kPCiBn9wpZknBqAWDl |
blackspin 116.xxx.xxx.162 |
2026-03-16 15: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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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講道理就不是共產黨 ![]() |
DeepSea^^ 222.xxx.xxx.113 |
2026-03-16 15:55 |
| [#3]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從現實那個角度看得到?老共D嘢講下之喎吾好當真。 |
lym 37.xxx.xxx.1 |
2026-03-16 15:59 |
| [#4]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RESPECT!!!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84%92%E5%B9%B8%E5%BD%A4 鄒幸彤(英語:Tonyee Chow Hang-tung;1985年1月24日—),香港大律師,前支聯會副主席[1][2]。 生平 鄒幸彤出生於香港,祖籍廣東省茂名市,先後就讀蘇浙小學和英華女學校[3]。自小的興趣是登山,覺得登山很好玩;中學選修時決定報讀物理科。中學時期成績優異,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更考獲「5A」的成績[4],其後在老師的推薦下報讀英國劍橋大學物理學系,最後成功入讀。[5] 讀博士時發生汶川大地震,同學知道後都很興奮,因為可以提供大量可研究材料,唯獨鄒一人放籌款箱支持災民。此事令鄒開始懷疑自己是否要「沿著此路繼續走下去」。加上大學時期也有參與義工工作,發覺人權事務才是她的興趣所在;所以最後她毅然放棄博士學位,回流香港。有人替她不值,認為她前功盡廢;鄒表示「不是自己想做的,就無謂再花時間」。[6] 回到香港後入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與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合辦的法律學士(榮譽學位)課程,成功畢業,並在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後,成為一名大律師,曾處理郭永健港鐵示威案件、馮敬恩圍堵港大校委會案件等等訴訟案件。2010年加入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做義工,六年後擔任副主席。[7] 2021年12月4日獲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Chinese Democracy Education Foundation,簡稱 CDEF)頒發的第35屆傑出民主人士獎[8],12月10日獲得獨立中文筆會林昭紀念獎[9]。 2023年2月2日,中國「新公民運動」活動者丁家喜獲美國國務院人權獎;以及包含鄒幸彤、黎智英、李卓人在內等六位港人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10][11] 2023年5月18日,獲南韓人權組織「光州5·18紀念基金會」頒發的年度人權獎,由鄒的好友、韓國國際團結之家總幹事羅鉉弼代為領獎。[12]同年又獲得歐洲律師協會委員會年度人權獎[13]以及法國和德國政府頒發的「人權和法治獎」(Franco-German Prize for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14] 被警方拘捕 2021年6月3日,香港警方以疫情為由,二度反對支聯會於維園舉行六四悼念晚會;而鄒表示會以個人名義到場[15]。翌日,她被警方以「涉嫌宣傳未經批准集結」為由拘捕。她被拘捕後向親友表示,要是未能參加集會,便會絕食一天。[16] 之後她曾被保釋侯審;但在七一前夕,警方撤消鄒幸彤的保釋[17]。雖然她於再次被捕後曾經申請保釋,可是被拒絕。在法官書記問她是否明白罪名時,更大喊「悼念六四無罪」。[18]8月5日,鄒幸彤獲得保釋候審[19]。9月8日,因拒絕在限期內向香港國安處提交運作資料,被警方上門拘捕[20]。9月9日警方對鄒幸彤的指控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正式起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1年12月9日,香港區域法院判定鄒幸彤因為出現在2020年六四集會現場而犯有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以及非法煽惑他人參與。[21]2022年1月4日被判入囚15個月,加上2021年12月已經因為其他案件被判囚,兩個案件的刑期部份同時執行,令她的總刑期增至22個月。[22]鄒幸彤不服,提出上訴。2022年12月14日,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原有刑期獲撤銷。[23]2023年6月8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申請上訴許可。[24]鄒幸彤服刑期間多次被單獨禁閉。[25] 2024年5月28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次引用新通過的《基本法》二十三條,並展開拘捕行動,在全港各地與大欖女懲教所逮捕5名女子與1名男子,指控其在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是該條例生效後首宗執法行動;隨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見傳媒時,確認被捕人士包含還押中的鄒幸彤,另有鄒幸彤母親、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等人,案件涉及Facebook上的「小彤群抽會」粉絲專頁[26][27]。國安處5月29日和6月3日又分別逮捕了潘幼翠和鄒幸彤的舅父。在鄒幸彤之外,所有被羈押者在完成保釋程序後,其案件進一步審理。據報道,「小彤群抽會」自4月30日起,每日更新鄒幸彤對六四事件的個人見解。然而,該主頁在5月27日之後不再更新,並最終被封停。這是自23條立法以來,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的首起逮捕案例,同時也是首例涉及修訂後煽動罪條款的案件。[28] 聯合國人權專員關注鄒幸彤案 2021年10月12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4名人權專家發聲明,關注前支聯會副主席兼大律師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煽惑他人罪。人權專家分析,強調《港區國安法》不符合國際法和中國人權義務。人權專員指《港區國安法》引起外界對公平審判的憂慮,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以鄒幸彤可能會繼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她的保釋申請,同時拒絕放寬保釋報道限制,舉動未能確保司法利益,引起對公平審訊的質疑。[29] |
0925 119.xxx.xxx.63 |
2026-03-16 16:11 |
| [#5]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當遍地全然黑暗,但若然有一微弱的燭光不滅,會照得份外明亮。 |
lym 37.xxx.xxx.1 |
2026-03-16 16:33 |
| [#6]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如果活响文明國度,一定大放異彩,非常可惜 |
greenhope 119.xxx.xxx.231 |
2026-03-16 17:53 |
| [#7]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你同佢講道理,佢同你... 下刪100字 |
pharm 124.xxx.xxx.21 |
2026-03-16 18:18 |
| [#8]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值不值只有她自知。但我見由她發的一點光亮是為我而發。 |
lym 37.xxx.xxx.1 |
2026-03-16 18:27 |
| [#9] 鄒幸彤:我地作為國家嘅主人 點解無權反對現行憲法規定 按控方邏輯「你同子子孫孫都必須永遠服從呢班共產 乜仲有共產黨咩?我以為係得習皇帝? |
我是一個人 144.xxx.xxx.6 |
2026-03-16 19:51 |
| 按照傳送日期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