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下頁 尾頁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404/59447828?fbclid=IwAR0KZ5Tm-Sxjfn1tJSdTaxNYq6Ceduanl-pUwoDVbFLnp0EoPhu3apcmWHA 高院早前就協和小學教師洩露試題案,裁定用自己手機通訊或拍照作案,不能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檢控,令這條一直被廣泛應用於檢控多種罪行的「萬能key」控罪面臨重大考驗。律政司不服,早前向終審法院終極上訴,堅持使用自己的手機或電腦均屬「取用」。惟終院今頒下判詞,指按法例的文本、文意和立法目的,詮釋該《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時,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電腦的情況,故裁定律政司敗訴,四名教師維持無罪。 終院非常任法官范禮全在判詞中提到,「取用」指未獲授權下使用電腦,該詞與使用自己的設備的情況格格不相入,法例原意界定電腦罪行時,提述的都是使用或誤用不屬於犯罪者本人的電腦,這觀點被其他終院法官採納並同意。 4名被告是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教師鄭嘉儀、曾詠珊、黃佩雯,及曾的舊同學、於另一間小學任教的余玲菊,4人原審均獲判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先向原審裁判官要求覆核判決,但告失敗,裁判官維持無罪裁決。律政司向高等法院上訴,亦遭法官駁回,維持4人無罪。 【案件編號:FACC22/18】 記者伍嘉豪 楊思雅 |
issac_chan 正式會員 202.xxx.xxx.65 |
2019-04-04 1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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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條包庇司其實識吾識法律?我見佢好似整係識D罅。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4-04 10:48:59 |
lym 正式會員 209.xxx.xxx.4 |
2019-04-04 10:48 |
[#3]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表面看起來唔識 但也可能系識扮唔識 總之就成班垃圾 |
Kelvinzy 正式會員 202.xxx.xxx.40 |
2019-04-04 11:08 |
[#4]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佢哋又唔使用自己錢打官司,如果好彩遇到個官恰眼訓比佢地勝訴,以後入人又多樣罪可以告。依家輸咗又零成本。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4-04 12:14:05 |
radhk 正式會員 203.xxx.xxx.157 |
2019-04-04 12:13 |
[#5]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我都覺得律政司亂來,影相同電腦真係 風馬牛。 |
Neontetra 正式會員 112.xxx.xxx.102 |
2019-04-04 12:22 |
[#6]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我都覺得律政司亂來,影相同電腦真係 風馬牛。 ----------------------------- 難得有條罪名好使好用, 仲唔用到開巷咩! |
呀金 正式會員 113.xxx.xxx.135 |
2019-04-04 12:23 |
[#7]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四個老師出賣試題? |
city_man 正式會員 112.xxx.xxx.199 |
2019-04-04 12:26 |
[#8]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即係....用手機襲擊人 唔去告襲擊罪 而係去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
野性世界 會員 37.xxx.xxx.70 |
2019-04-04 12:29 |
[#9]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同遲啲通過嘅引導逃犯或罪犯返大劣蟈受審條例一樣,只要向任何人送上一條大劣專有嘅罪名,然後只要懷疑你干犯咗,就再係你個名前面加上逃犯或罪犯兩個字就可以捉你上去慢慢玩殘你,所以港共政權聯手真係冇得輸一定贏到開巷....。 |
xsQsMe 正式會員 124.xxx.xxx.204 |
2019-04-04 12:55 |
[#10]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這條例不嬲被濫用,遠離立法原意,香港好彩司法獨立! |
bjbj 正式會員 116.xxx.xxx.66 |
2019-04-04 13:21 |
[#11]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4-04 13:27:44 |
Thanatos 正式會員 202.xxx.xxx.158 |
2019-04-04 13:24 |
[#12]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去申請釋法吧反正已恆常化 |
klinsmanner 正式會員 45.xxx.xxx.55 |
2019-04-04 13:36 |
[#13]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周浩鼎冀律政司考慮修改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 香港電台-港聞 2019年4月4日 下午1:07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終審法院就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洩露試題案的判決,對「不誠實取用電腦」作定義,取用電腦是指他人電腦,他希望律政司應盡快因應今次判決,考慮修改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或作其他修例或作新的立法處理。 周浩鼎說,當局是在1993年訂立有關的電腦罪行,但隨著科技發展,律政司有需要修正涉及新形式的電腦罪行。 同樣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同法院的判決,批評律政司多年來濫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的罪行,做法「太懶」,以為可以無限擴展有關罪名,促請當局應盡快針對電腦科技,重新檢視法例。他說,歐美等國家已更新相關法例,律政司可作參考。 ============================================================================== 成功爭取「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
raywong777 正式會員 61.xxx.xxx.142 |
2019-04-04 13:39 |
[#14]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修改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 修改"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栗証屍話你有罪就有罪" 得左 ! |
Ming Sir 正式會員 113.xxx.xxx.61 |
2019-04-04 14:05 |
[#15]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今天不誠實使用自己專業比用電腦更糟糕。那些官,專家,專業人士,學者。。。。 |
lym 正式會員 209.xxx.xxx.4 |
2019-04-04 15:54 |
[#16]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夠鐘食藥啦 ! |
dirtym 會員 221.xxx.xxx.61 |
2019-04-04 16:05 |
[#17]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宜家都冇誠實藥,就算有,對司長都應該冇乜用。 |
Neontetra 正式會員 112.xxx.xxx.102 |
2019-04-04 16:45 |
[#18]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批評律政司多年來濫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的罪行,做法「太懶」,以為可以無限擴展有關罪名 ============================== 轆勁痴! 在大陸咪就可以用囉, 笨~~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4-04 16:53:24 |
奸人堅 正式會員 218.xxx.xxx.154 |
2019-04-04 16:53 |
[#19]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呢d乜司物屍根本就係獨裁政權既政治工具 |
Greenhope 正式會員 124.xxx.xxx.115 |
2019-04-04 17:04 |
[#20] 律政司終極敗訴 用自己手機犯案不能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受濫用呢條罪影響嘅已受完及仍在受嘅犯,大有理由向政府索償 |
bliss33 會員 182.xxx.xxx.216 |
2019-04-04 1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