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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星島日報報道】《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超過兩個月,示威者8月31日再與警方爆發衝突,有16人被控暴動。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8月31日民陣就政改5周年,發起港島區遊行遭警方反對後,仍然有大批市民上街遊行集會,其後演變成各區衝突事件,波及港島北部與油尖旺區,警方於驅散行動中拘捕大批示威者。其中16人被控於銅鑼灣參與暴動,其中1人為常在衝突現場作調停的社工陳虹秀。 12男4女被告介乎18至39歲,大部分人報稱為學生,亦有社工、電腦程式員、廚師等,他們均被控暴動罪。16人今分作3案處理,控罪指他們於本年8月31日分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軒尼詩道500號一帶及修頓球場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56 831西九提堂被告全部被控暴動,控方申請全部無需答辯,10月21再審。 5000現金擔保保釋,宵禁令2000-0600,向警署報到2次,不得離港。 法官及法庭認為控方無合理解釋,撤銷宵禁令!所有人獲准以保釋條件保釋,庭外過百人掌聲雷動維持3分鐘 |
winning7 正式會員 119.xxx.xxx.35 |
2019-09-02 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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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七警拖左幾多年? |
Daddy^k 正式會員 45.xxx.xxx.103 |
2019-09-02 20:23 |
[#3]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朱sir 拖幾多年? |
Daddy^k 正式會員 49.xxx.xxx.53 |
2019-09-02 20:33 |
[#4]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831 銅鑼灣】16 被告全被控暴動罪 包括社工陳虹秀 全部准保釋候訊 2019/9/2 — 15:40 警方反對民陣 831 遊行申請,市民自發於多區示威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晚上於銅鑼灣拘捕多人。其中16名當晚於銅鑼灣被捕人士,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16 名被告全部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包括經常在現場勸喻警方減慢推進的社工陳虹秀。所有人最後獲准保釋候訊,裁判官也拒絕控方要求向被告頒宵禁令。 其中一名被告金君卿,33 歲,控罪書上列明他是朝鮮籍人士。但其代表律師其後在庭上澄清,金是土生土長香港人。 案件原定 2 時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惟至開庭,控方仍未向法庭遞交控罪文件,警方亦未將多名被告帶到法庭,辯方律師透露,他們2時15分曾接獲被告電話,表示他們仍然在新屋嶺扣留中心。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對此表示不滿,他批評控方準備不足,又質疑為何法庭今早 11 時已接獲提堂通知,控方仍未能趕及 2 時半開庭。 不過控方表示,控方希望案件能在今日下午提堂,但案件是否能準時開庭,則要視乎被告是否已被帶上庭。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5時再開庭,並換裁判官王證瑜處理案件。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7星期,以待警方作出進一步調查。法庭批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21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獲准以 5000 元現金擔保,但必須遵守不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等條件,被告亦須每星期向指定警署報到。 今日提堂的12男4女被告,年齡介乎 18 至 42 歲,今午由警方押送到庭。控方於庭上透露,其中三名被告郭美均(20)、陳子揚(39)、及鄒咏霖 (23)仍然留醫,法庭批准將三人案件押後至三人出院或星期五 (6日)再提堂。 控方不反對大部分被告保釋,但反對其中 18 歲被告葉君誠保釋。控方指,葉君誠案發時涉嫌聯同另外四人作出激進行為,四人當中有兩人曾分別兩次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控方認為如果被告再犯,會對公眾安全造成嚴重後果。 但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反駁,控方案情並非指掟汽油彈的是被告本人,被告只是在警方推進時一同被捕,辯方在審訊中必然會爭議他是否有參與暴動。辯方透露,被告現時是浸大電影系學生,如果控方基於如此籠統指控就反對其保釋,被告在審訊前或已被還押一年半載,對被告不公。法庭最終批准葉君誠以5000元現金保釋。 一被告投訴警阻聯絡律師 控方又要求法庭頒佈宵禁令,規定各被告每晚10時至翌日6時須留在報稱地址,但不少辯方律師均反對,認為宵禁令除對被告構成更多不便外並無實際作用,或要求將宵禁令時間縮減。不過裁判官王證瑜考慮雙方陳詞後,質疑宵禁令不能與控方指稱般避免被告再犯,決定無需被告遵守宵禁令。 石書銘又代表其中一名被告龔梓舜作出投訴,指被告當晚被捕後,先後被帶往灣仔警署及葵涌警署,期間被告不斷要求聯絡律師,但警方堅持要他先錄取口供,才能聯絡律師,石書銘批評警方無視被告基本法下的權利。法庭表示已將投訴記錄在案。 16 被告資料: 12男4女被告,年齡介乎 18 至 42 歲 銅鑼灣百德新街:暴動罪 陳佐豪 (24,其他職業) 金君卿(33,其他職業,朝鮮人) 劉宇軒(22,學生) 郭美均(20,學生) 許智銳(21,學生) 陳子揚(39,其他職業) 鄒咏霖 (23,其他職業) 銅鑼灣軒尼詩道:暴動罪 葉君誠(18,學生) 灣仔軒尼詩道修頓遊樂場一帶:暴動罪 余德穎(23,其他職業) 賴姵岐(22,學生) 鍾嘉能(26,其他職業) 龔梓舜(22,廚師) 陳虹秀(42,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 簡家康(18,無業) 莫嘉晴(23,其他職業) 梁雁彬(24,無業)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02 20:57:09 |
winning7 正式會員 119.xxx.xxx.35 |
2019-09-02 20:51 |
[#5]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呢D係鳩拉鳩控,愈睇愈谷鳩氣!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02 20:55:47 |
AndyTKO 正式會員 14.xxx.xxx.127 |
2019-09-02 20:55 |
[#6]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逆權運動】「陣地社工」陳虹秀獲保釋 即場以自身經歷提醒被捕者注意權益 多次在反送中活動內擔當警方和示威者之間的緩衝並呼籲警方冷靜的「陣地社工」成員、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陳虹秀,被控於8.31在灣仔軒尼詩道修頓遊樂場一帶參與暴動,案件提堂後獲准保釋。庭外她以自身被捕後的經歷,提醒被捕人士注意權益,包括女性如廁時不應遭警員直視,以及在無需要的情況下只應接受一級搜身。 陳虹秀獲准保釋後在庭外發言,首先提到拘留期間先後遇到兩名被捕人士,兩人分別透露曾要求到醫院求醫及聯絡家人,但均不獲理會,其中一人更是腳部受傷。直至陳代其中一人提出,警員始安排讓該被捕者致電回家。陳重申,被捕者有權要求聯絡家人及律師,不用他人代勞。 被捕人士遭索手7至8小時 此外,陳發現有當晚於太子站被捕人士由被捕開始,已遭警方反手繫上索帶,被捕7至8小時後仍沒有警方人員替他們解索帶。直至陳向警員提問,警員始替該些被捕人士解去索帶。陳指被捕人士應獲人道對待,在合理時間內獲解索帶。 陳又提到被捕女性的如廁問題,指由於被捕人士於調查期間要留在羈留房,如有需要必須使用房內踎廁,但如廁時會遭女警直視,令人感到不舒服。陳指她向女警要求在不被監視下如廁,亦獲准如廁時將門半掩。她質疑為何被捕人士會受到不同的對待。 她又指被扣押在葵涌警署期間,至少有6名女性遭二級搜身,即先脫去上身衣物搜身、待穿回後再脫下身衣物搜身。有女警亦要求向她施以二級搜身,她拒絕並問對方二級搜身的理由,女警聲稱當她們懷疑被捕人士有可以傷害自己或他人的物品時,便可進行二級搜身,並舉例指如繩狀物品可藏於下體或內褲,又稱胸圍亦屬繩狀。陳再三質疑對方對危險物品的定義沒有準則,最終警方同意只對她進行不用脫衣的一級搜身。 指警員不理解社工工作 她指自被捕後,先後於灣仔警署及葵涌警署接受搜身,當她與其他被捕人士被送到新屋嶺時,再被要求搜身。由於她認為先前兩次各人已接受搜身,在她爭取下,各被捕人士只需接受一級搜身。 她又指,被捕後發現很多警務人員對社工的工作不甚理解,促請社署署長盡快向警員解釋社工在衝突現場的工作,避免在現場的市民及青少年受傷及生命受到威脅。 【案件編號:WKCC3532/1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逃犯條例】社工陳虹秀被控暴動罪 社聯:對警不合比例檢控極度震驚 社聯表示,對於8月31日當日在灣仔一帶進行調停工作的社工陳虹秀被警方無理拘捕,今天更被控以暴動罪,社聯表示強烈憤怒,並對警方這種不合比例的檢控,表示極度震驚。社聯指,在過去兩個多月的警民衝突中,陳虹秀和許多前線社工一樣,一直在前線擔當調停角色,站在示威者及警方之間進行大量游說和緩衝工作,但指警方竟以暴動罪起訴一位前線的調停者,做法有欠公允,難以令人信服。 社聯續指,特區政府對市民的要求充耳不聞,對進行和平調停、緩衝、救援等各個專業亦肆意踐踏,已遠超公眾想像,但指仍然相信司法制度,並指為香港的最後一度防線,並指在司法過程中,陳虹秀及其他履行社工職責的社工必須得到合理對待,期望透過公平審訊,法庭會還她一個公道。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9-02 21:00:00 |
winning7 正式會員 119.xxx.xxx.35 |
2019-09-02 20:59 |
[#7]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足夠震懾作用讓市民害怕禁聲嗎? |
cypw 正式會員 223.xxx.xxx.23 |
2019-09-02 21:05 |
[#8]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30/NFH6TNBBBZEU3GPVSU6BJDJ35Q/ 拜託大家幫得就幫, 請share出去, 唔該晒。 https://gogetfunding.com/battlefieldswfunding01/ |
DcAss 正式會員 58.xxx.xxx.230 |
2020-08-31 13:06 |
[#9]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just a little push. Sorry for disturbance. |
DcAss 正式會員 58.xxx.xxx.230 |
2020-08-31 14:00 |
[#10]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遲些拉醫護人員,之後拉記者 |
eckochin 正式會員 49.xxx.xxx.246 |
2020-08-31 14:25 |
[#11]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仲差少少,麻煩大家唔出錢都出力,唔該。 |
Dcass 正式會員 182.xxx.xxx.52 |
2020-08-31 18:54 |
[#12]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唔理夠唔夠料, 告左先講 告唔入都用司法程序, 搞你一年半載. -- 社工陳虹秀表證不成立 8.31灣仔暴動控罪撤銷 去年8.31港島嚴重警民衝突中,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在內八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法官沈小民指,現階段即使完全接納控方證據,亦不足以顯示陳虹秀的行為構成參與非法集結,更遑論暴動,故裁定陳的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毋須答辯,當庭釋放。陳虹秀庭外指,她無罪背後代表「好多人喺現場做人道支援,或不同嘅角色,警方唔可以喺度就照拉暴動。例如記者、守護孩子、人權監察等等,好多做監察守護嘅角色,唔好諗住亂拉佢哋。」 至於其餘7名被告則表證成立,須繼續面對審訊。 陳虹秀及後離開犯人欄,即與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擁抱,多人向她表示祝賀。陳在庭外難掩喜悅之情,眼泛淚光,與眾友人相擁。 陳虹秀在庭外坦言對法庭裁決感到有點驚訝,自己有些激動,「要推翻律政司檢控係好難,其實冇諗過」,並指法庭裁決的意義非單單自身脫罪,背後的意義更大,「好多人喺現場做人道支援,或不同嘅角色,警方唔可以喺度就照拉暴動。例如記者、守護孩子、人權監察等等,好多做監察守護嘅角色,唔好諗住亂拉佢哋。」 經歷13日審訊,陳指不知道法庭最終判決為何;她又指,其他被告聞判決後恭喜她,「但我其實好矛盾,佢哋未離開犯人欄,壓力仍然好大;我就係停咗喺度,佢哋就繼續審訊,我唔會用慶祝嚟講今日無事,因為太多人仲係被檢控中。」 被問是否認為警方濫捕濫告,她謂「大家都聽到檢控理由,都唔係大家第一日講,最後只係睇下法庭會否守住底線」,最後她寄語香港人堅持、無論前論如何困難,「找到適合自己的崗位,唔好咁快放棄,可能未能即時見到改善,但總有嘢可以做。」 控方指陳虹秀叫警察冷靜克制屬挑撥 潘代表陳虹秀申請訟費,控方反對,指陳在暴動現場出現,認為她是自招嫌疑。沈官指案件未完結,要求雙方以書面處理。其餘7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辯雙方下月8日結案陳詞,預料需時兩天。 潘熙昨於中段陳詞時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陳虹秀與其他人集結在一起是擾亂秩序行為,或有任何共同目的甚至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並指其衣着、裝備及被捕地點均不足以作出定罪的推論。主控則回應稱,有片段顯示陳虹秀接近路障火堆附近,「佢離開鏡頭唔代表佢離開現場」,又指她當日在暴動現場有參與鼓勵行為,控方不需證明她與現場的人相識。 主控更指,陳作為社工,「點解佢要用擴音機去表述呢?嗱,我唔係對社會工作者唔尊重,但佢當時身穿嘅T恤係有政治表述;佢叫警方克制,但就聽唔到佢叫啲人唔好集結、唔好掟汽油彈呀、唔好掟石呀」,又指她「喺警察勸喻人離開時,佢就叫警察冷靜克制」,認為她的言論屬挑撥性,亦是破壞社會安寧。 8名被告⾃僱人士余德穎(23 歲)、學⽣賴姵岐(22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7歲)、廚師龔梓舜(23 歲)、陳虹秀(43歲)、無業漢簡家康(20歲)、莫嘉晴(24歲)以及無業漢梁雁彬(25歲)被控於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參與暴動。龔梓舜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軒尼詩道117-127號外管有汽油彈及伸縮棍。 【案件編號:DCCC12/20】 |
Chia 正式會員 219.xxx.xxx.35 |
2020-09-29 13:37 |
[#13]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我唔係對社會工作者唔尊重,但佢當時身穿嘅T恤係有政治表述 >>> 果然黑警企係T恤上 "守護公義" 既政治表述的對立面 |
winning7 正式會員 219.xxx.xxx.25 |
2020-09-29 14:48 |
[#14]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黑狗原來係睇人著件乜衫,或件衫有乜表述而去咬,同狗靠嗅覺差唔多,難為隻雌性小頭目替太子地鐵站毆打市民洗白,話狗隊專孽,可分辨車廂內誰誰曾犯法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111 |
2020-09-29 14:53 |
[#15]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有無藍絲網友幫手解釋下→"...但佢當時身穿嘅T恤係有政治表述...", 表述左咩政治嘢 ??? 學下嘢 !!! |
Ming Sir 正式會員 113.xxx.xxx.61 |
2020-09-29 15:19 |
[#16]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係香港 "守護公義", "忠實報導真相"係罪來....仲講咩法治吖 |
winning7 正式會員 219.xxx.xxx.25 |
2020-09-29 16:15 |
[#17]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點都唔放 --- 【831 灣仔】律政司提上訴 陳虹秀等 4 名暴動案脫罪被告突遭帶上庭 加保釋條件不准離港 2021/12/22 - 15:12 「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等 8 人,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參與暴動。經審訊後,去年被裁定陳虹秀表面證供不成立,其餘 7 人其後亦被裁定無罪, 全部人無罪釋放。惟律政司不服判決,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陳虹秀與其中兩人,今日突然遭警方帶上高等法院緊急聆訊,由法官彭偉昌處理。律政司一方申請向三人施加保釋條件,獲法官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所有保釋條件及每周到指定警署報到等。 今遭帶上法庭的三人分別為賴姵岐、龔梓舜及陳虹秀。三人保釋條件分別為:現金5000元、不得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指定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指定住址,如有更改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據了解,同案另一名獲裁定無罪的男子鍾嘉能,昨亦被帶上高院進行緊急聆訊,並獲同樣條件予以保釋。 陳虹秀:早有心理準備被扣證件 陳虹秀下午在 FB 發文,指自己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後,仍然選擇留在香港,已有心理準備會被扣留旅遊證件。但她說,自己太愛香港,有太多事未做,加上家人亦在香港,所以「一直隨遇而安做自己認為係正確嘅事」,只是想不到最後因同案一位朋友,被查身份證而揭發他們都在通緝名單,警方今早更上門將她帶到法庭。 她提到,律政司要求扣留她的旅遊證件,令她之後外遊、到外國讀書或交流都會有影響,亦不知能否獲批,直言「律政司憑乜剝奪我嘅人生自由?」但她說,會繼續爭取應有權益,繼續如常生活,做想做的事。 案件原有八名被告,依次為余德穎(24歲,自僱人士)、賴姵岐(23歲,學生)、鍾嘉能(27歲,電腦程式員)、龔梓舜(23歲,廚師)、陳虹秀(43歲,社工)、簡家康(19歲,無業)、莫嘉晴(24歲)、梁雁彬(25歲,無業),控罪內容經修訂後,他們被控於去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龔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軒尼詩道 117 至 123 號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伸縮棍及一個思疑汽油彈。當中陳虹秀早前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控罪撤銷。 |
Chia 正式會員 112.xxx.xxx.155 |
2021-12-22 15:54 |
[#18]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睇番呢個post,發覺好耐無見win兄留言。 |
天富仔 正式會員 14.xxx.xxx.89 |
2021-12-22 16:10 |
[#19]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
G1 正式會員 14.xxx.xxx.82 |
2021-12-23 16:37 |
[#20] 【831衝突】16人被控暴動今提堂 其中一人為社工陳虹秀 今晚已經開始注重兵 |
DeepSea^^ 正式會員 218.xxx.xxx.40 |
2022-08-30 1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