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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禍起蕭牆用權濫 違法亂紀法治亡 (信報 2019年10月8日) 信報 2019年10月8日 禍起蕭牆用權濫 違法亂紀法治亡 一、 從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不近人情及應付全城「反送中」的手法,筆者早就指出林鄭市長是個悲劇型人物;事實上,筆者並非受激動群情的感染而出此「衝動」之言,而是橫看豎看,林鄭的目中無人、對大多數港人的想法及政治無知(愚昧),以至最終為了「平亂」作出對香港具摧毀性的決定,與構成希臘悲劇三大元素Arrogance, Foolishness和Destruction,完全脗合。 值此中美交惡(原因豈止貿易)、世界多國(包括若干「一帶一路」沿途國家)對崛興的中國提心吊膽有所忌憚(為了讓愛黨愛國同胞內心好過一點,就說這是紅眼症爆發吧)之際,北京偏偏點中對政治全盲、不擅長綜覽世情、國情和港情的行政幹才即不是識大體、明大局而知扼要的決策者而只是幹練的執行者林鄭管治香港,在她不知輕重亂搞一通之後,不但香港的金融都會地位岌岌可危,且令中國在國際間蒙羞。香港所以會陷此困局,可不是天意(老共根本不是唯心論的信徒)而是人謀不臧,那意味北京許有一天會追究誰要承擔責任。 這幾天網上廣傳習近平主席二○一七年七月一日為林鄭「加冕」後會見林鄭、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負責人時的「訓話」,當中提及要他們以行政長官為核心,又要他們「與時俱進、齊心合力,交出一份合格歷史性的答卷」,可看出習主席既沒有要求治港班子以林鄭為尊(作為核心的行政長官是泛指,即北京點中誰人任此職,治港班子便要視之為核心),還要他們交出「合格」的政績。值得留意的是,此時「舊事」重提,極可能有人要向林鄭班子發出「警言」,京官對此一治港班子的成績大有微詞,循此路進,除非當前這場因《禁蒙面法》而趨於激烈的「公眾集會及遊行」和平落幕,不然,向這個治港班子問責之期已近。 特區政府首度引用近百年前未有人權法時制訂的「殖民地惡法」《緊急情況規條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不但刺激市民蜂擁「上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高級專員Bachelet首度公開評論香港事務,要求特區政府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而正在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則憂慮《禁蒙面法》會大大削弱港人的自由;香港立法會二十四位泛民議員前天已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拒頒「禁制令」並將「正式司法覆核」聆訊定於本月底舉行),更重要的是,當局硬推《禁蒙面法》,突顯了林鄭政府治港手法竟然是守「正」失義、取向失準、取法失誤且一錯到底。取態、取向、取法一塌糊塗,等於「立法」無效,群眾怒火愈熾。這二三天的街頭活動激烈程度勝昔,正如事前大多數論者斷言,《禁蒙面法》並不管用,「上街」群眾坦然「潑辣」,皆因他們深知林鄭政府從來沒有為港人着想的念頭,在香港未進入緊急狀態時砌詞立法就是惡意相向! 對在並非緊急情況而援引《緊急條例》制定的《禁蒙面法》,市民的反對,可見於「港九爆怒火」的街頭抗爭,在全副武裝警力的「制亂」下,流血甚至出現死亡個案,應為意料中事;事件終有平息的一天,不過,對香港的傷害,普羅市民「看不見」的情況,恐怕比「看得見」的嚴重百倍,那便是經濟蕭條、資金外逃、外資不至甚至撤走(見昨天本報的〈全球五大經濟風險,港示威上榜〉),這種趨勢若不獲及時遏止,必會動搖香港社會(豈止經濟這麼簡單)根基!港人生活困頓猶其餘事,北京從此失去一個向西方社會「通氣」的窗口,可能埋下牽連更廣的深重危機。 二、 匆匆推出《禁蒙面法》的幾日來,香港社會變得更暴(不只是暴民的暴),更亂(亦包括特區政府的方寸大亂)、更緊張,連路人甲乙丙接受訪問,亦會指責林鄭「離譜」。末督彭定康毫無保留地在電視上直言林鄭「做法」瘋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認為頒行《禁蒙面法》的立法效果難料,而事實亦無可能靠一條法例便能「止暴制亂」,她說此法之立,不過為政府提供一個工具,配合其他法律措施,以期慢慢打壓黑色恐怖……。 修例「送中」與「反送中」的和平取態轉向暴戾,香港這次是禍起蕭牆,使這個一度被許多人視為福地的香港,其至為難得的法治精神和社會秩序,如今已命懸一線,甚至很快便會「壽終正寢」而必須掀開依法而治、精神面貌變得委靡不振的新頁。 當天藉口修補《逃犯條例》一個存在已久的小漏洞,林鄭市長那份惺惺作態的「初心」被人看穿了,竟是包裹「獻媚工程」的「假秀麗」裝潢,她以勇不可擋的姿態,排除萬難,強推港人期期以為不可的修例,她把民情民意,置諸腦後,連立法會諮議的既定程序亦盡力擺布、準備繞過泛民阻撓而成事,掌握香港行政主導權的舵手,林鄭竟然在法政上亦如此膽大妄為,輕忽對待必須思前想後、謹小慎微、不違「一國」、毋負「兩制」的法政工作,難怪「法政凋零首罪娥」此一時人韻句,顯得貼切而非「犯上」的「人話」! 遲早會向林鄭追究責任的想法,稍帶洋氣,「建基」於希臘悲劇,與北京的「思想」路線南轅北轍,筆者對本文第一段陳述的有效性不無保留,皆因曾為「港獨」進行「人工授精」的梁振英,於卸任行政長官之後,竟因「有功於國家」而被識拔,讓他登上國家領導層的高位,至今仍在發揮身先士卒的官長功能。所以,林鄭疏忽「兩制」職守,令香港變形變質,亦有機會憑「瞓身」於「一國」之下的「赤城」打造而獲北京盡棄前嫌……。 過去香港法治精粹之一,是透過權力從屬於明確制定的法律條文間,藉此限制任意行事和過度使用權力的出現。精粹之二是權力大的一方,無論是政府還是人民,都會本着有權不用盡即不是「有風駛盡 |
bankguy 正式會員 165.xxx.xxx.81 |
2019-10-08 1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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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禍起蕭牆用權濫 違法亂紀法治亡 (信報 2019年10月8日) 林奠一家死亡,亦難向港人、投資者、國際社会、 人類歷史、甚至她的主子,作合理交代 |
ch812 正式會員 14.xxx.xxx.230 |
2019-10-08 13:13 |
[#3] 禍起蕭牆用權濫 違法亂紀法治亡 (信報 2019年10月8日) #2 係死十次都不能對香港人謝罪 |
ti 正式會員 124.xxx.xxx.48 |
2019-10-08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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