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3]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12 例如柒警暗角打鑊曾健超案,民事索償有畸屎,但唔知曾會否採行動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39 |
2019-11-29 2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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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用非法武(暴)力不能算是執行公務,若告入會有刑事責任,之後可再循民事訴訟索償 |
klinsmanner 正式會員 45.xxx.xxx.200 |
2019-11-29 20:29 |
[#11]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10 因執行公務引致既訴訟, 政府會埋單. |
mcdull 正式會員 112.xxx.xxx.20 |
2019-11-29 15:57 |
[#10]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我估計有班大律師要報仇,用民事打黑警,要佢哋破產! |
einsdaan 正式會員 45.xxx.xxx.176 |
2019-11-29 13:49 |
[#9]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7 呢個當然係因素,义廚嘅材料欠奉或唔齊全,聘有代表律師嘅辯方一定咬住,又唔係個個控到暴動罪嘅,黑狗濫補首先只係為求執行「止暴制亂」政治目的,假如辯方個畸屎強,未必咁易入到「暴動」罪,上大葛輸嘅機會高巧多。 另外,高院茅可能承受開埠以來咁多被告人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39 |
2019-11-29 09:54 |
[#8]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陪審員只負責審理案件的証據及聆聽控辯雙方的交叉盤問(cross-examination), 直至结案陳詞( Closing Speech), 斷定事實部份,決定被告是否有罪(Guilty or not), 刑事案件的定罪條件是沒有合理的疑點 (Beyond the Reasonable Doubt) 。 法官則負責主導整個審訊的過程,控制秩序及節奏,檢視控辯雙方陳詞,交叉盤問証人,証據是否可呈堂,引導陪審團,決定法律觀點(dealing with laws) 。 律政署班檢控官(多數是刑事檢控科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委派案件)決定是否落案起訴,最重要是睇証據力(gravity of evidence) ,証據是否可以呈堂(admissibility) ,有沒有明顯可被駁斥的合理疑點(Reasonable Doubt), 證人供詞是否有漏洞作假,能否構成強而有力的表面證據(prima facie case), 即是否有 case merit(定罪機會大唔大,能否打得贏,會否被辯方上訴推翻裁決,贏面有幾大,亦要睇返以前的案例),亦要睇由邊個法官審,若嬴面唔大,律政署一般都唔會起訴,一來費Q事被人話浪費公帑,二來低入罪率會影响在律政署內的仕途升遷,被法官當庭斥責浪費法庭時間和資源,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因為大狀呢行其實好细 =============================== 為何曾蔭權案有陪審團,七警案卻沒有?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48033a 節錄 "法庭審訊的細節陸續披露後,眼利的民眾開始產生疑問:前特首曾蔭權是否有罪由普通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裁決,7警打人案卻沒有陪審團, 只由法官一人審理並做出有罪旳判決;7警案背後是不是有不可告人之處? 香港行普通法,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制重要的優點之一,陪審團由普通人組成,他們的生活經驗比法官的更為多樣化,不會只侷限於法官的狹窄的專業視野,因此在判斷被告是否有罪時可以從不同角度審視事實,判斷被告所講是否可信。 並非所有法庭審訊都有陪審團 陪審員從普通香港市民中抽籤出任,宣誓後參與刑事案件及某些民事案件聆訊,並就案件控罪是否成立作裁決。但,並非香港所有的法庭審訊都設陪審團,視乎案件安排在那一級的法院審訊。 香港法院基本上分為終審法院、高等法院(設有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區域法院、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及少年法庭等數種類型。其中區域法院審理犯罪行為不算嚴重或輕微的犯罪行為(簡易罪行)案件,不設陪審團,由法官單獨審理。7警案雖在社會上引發廣泛關注,但罪行本身不算嚴重,刑期最高不超過7年,故安排於區域法院審理。 而嚴重的犯罪行為則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按《陪審團條例》規定,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刑事案件須有陪審團參與審理,法律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刑期最重可達七年以上徒刑的犯罪行為,皆於高等法院原訟庭中審理。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因被告的地位與犯案性質被視為嚴重的犯罪,其被控的三個罪名如全部成立,刑期將超過7年,故被安排於高等法院審理。" 最後修改時間: 2019-11-29 10:21:12 |
george1977v5 會員 182.xxx.xxx.209 |
2019-11-29 09:53 |
[#7]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會否只是勝算一般所以交由地方法院審? 而家為拉而拉為告而告 |
klinsmanner 正式會員 49.xxx.xxx.88 |
2019-11-29 09:19 |
[#6]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另外,可參考另題:「申請做陪審員」,#63 及以後嘅回帖,有網友指出,由於反送中被捕人士眾多,控方為把案件迅速處理,把部份含暴動罪行被告交由地方法院處理,對於被告來講係有辣有唔辣,有咩影響可以參考該題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39 |
2019-11-29 09:16 |
[#5]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Del 最後修改時間: 2019-11-29 08:52:13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39 |
2019-11-29 08:48 |
[#4]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把案件由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主動權在控方,即律政司下部刑事檢控專員部門負責,至於刑事檢控原則有官樣文章,例如捍衞公義,檢控需公正,不偏不倚等等,詳見: https://legco.gov.hk/yr10-11/english/panels/ajls/papers/aj0627cb2-2154-2-e.pdf 在哪個法院審理,首先係罪行被定罪嘅刑罰,高院審理重大案案件,俗稱大葛, 意味著案件嘅嚴重性及被定罪後嘅,高院作為原訟庭可以判終身監禁嘅案件。暴動罪最高刑期為10 年監禁,由高院審理理論上係合適。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39 |
2019-11-29 08:47 |
[#3]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Del 最後修改時間: 2019-11-29 08:51:09 |
bliss33 會員 125.xxx.xxx.39 |
2019-11-29 08:47 |
[#2]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罪名最高刑期超過七年應該要高院審理 最後修改時間: 2019-11-28 23:45:49 |
klinsmanner 正式會員 183.xxx.xxx.137 |
2019-11-28 23:45 |
[#1] 暴動被告可否選擇到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可能有完全不同判決?? |
Chan4666 會員 203.xxx.xxx.40 |
2019-11-28 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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