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 「大禍!」緊急法 累全香港保險失效 幾小時前 應該政府發現出咗事 雲海提咗一個十分之好嘅討論課題,我認為係重要,就係喺林鄭月娥公布 緊急法 後,香港各類保險,即係除咗人壽保險,或醫療保險嘅正常申索(自然死亡,一般疾病之類),其他火險、第三保、意外保等等仲有無效。我對有關保險是否有效極有保留,你應該當你份保險已經因 緊急法 而void咗。 緊急法 點累全香港保險失效 大家首先要留意《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條,亦即係大家俗稱 緊急法 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無論緊急情況,定危害公安情況,都係指向一樣嘢,呢件事係一件法律上類似暴亂等事,咁保險公司可以拒絕2019年10月5日之後任何申索。10月5日之前,仲可以case by case拗,但如果黑警就相關事件告咗暴動罪,好似何君堯個辦事處同神主牌,已經相關損失唔駛賠。而2019年10月5日後,就香港任何意外都無保險賠,因為屬於緊急情況。 而最大鑊係,《禁止蒙面規例》嘅法律公告,寫得十分之粗疏,我只能講,係鄭若驊亂嚟 Download [174.98 KB] 我想問林鄭月娥,你係因危害公安而定立,定係緊急情況而定立呢條嘢?如果無講果陣,即係任保險公司解,保險公司就《禁止蒙面條例》推論,香港已經出現緊急情況,然後一蚊保險都唔賠俾你。 鄭若驊據聞係調解專家,點可以由得條law咁定,定係呢件事乘機利益輸送俾陳健波條仆街,以酬謝佢喺財委會胡作非為嘅貢獻。因為依家嘅情況,保險界一定係大贏家,10月5日後發生乜事都唔駛賠,咁唔怪得好多鋪頭或商店侷住關門大吉,點做生意呀,甚至搭公共交通工具嘅第三保、全保仲有無效都成問題,咁無有效第三保、全保揸車出街,仲得唔得嘅呢? 所以由雲海提出嘅問題,以及我自己睇番法律條文得出嘅答案,香港政府根本係黐孖筋,為咗自己同部分老友嘅商業同政治利益,胡亂立法,無惡不作,你話呢個政府唔搞革命推翻佢都唔得喇。所以我將回應班熱狗嘅回應放後先出,反正錄好咗幾時都出得街。但保險呢個問題,一定重要過對付熱普城班人渣。總之保險業界唔好側側膊,啲保險經紀唔該解清楚,究竟10月5日之後啲保險問題係點搞,唔好搞到全民出咗事,無辜嘅人想claim保險都無得claim,鄭若驊果然好一個人渣,當然,其實啲議員都應該質問政府呢個簡單問題。 https://martinoei.com/article/29120/%E7%B7%8A%E6%80%A5%E6%B3%95-%E7%B4%AF%E5%88%B0%E5%85%A8%E9%A6%99%E6%B8%AF%E4%BF%9D%E9%9A%AA%E5%A4%B1%E6%95%88/amp |
dumdum19 會員 61.xxx.xxx.152 |
2019-10-07 15: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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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禍!」緊急法 累全香港保險失效 |
伊雲士 正式會員 218.xxx.xxx.50 |
2019-10-08 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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