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庭外故事】73歲婆婆朝九晚六旁聽 心痛被告遭遇悄悄給利是 自己不買衫不買鞋不需要多謝 // 人家稱她做「白髮婆婆」,今年已經73歲,昨天一大早已經來到法庭聽審。她說,早上7時許起床,稍稍進食後,9時許來到法院排隊,9時半上庭,中午再出去吃點東西,下午再回來聽審。她說一般下午4時多散庭,但如果被告需要還柙,她和其他聲援的市民就會到停車場外送車,可能要等到傍晚6時,甚至7時都試過。累不累?她說身體會累。她說試過天氣很冷、前一晚夜睡很累,想過不來,但一想起被告的人更辛苦,最終還是起了床,過來聽聽審、看看他們。 她記得,有時太夜,一起送「手足」車的年輕人會說「車埋我返屋企」,令她感慨:「佢哋好好,所以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最令她感觸的案件是,一名17歲男生疑因今年3月1日凌晨在旺角焚燒垃圾桶,被控縱火罪。庭上披露,中四男生與中風母親相依為命,需照顧母親的日常生活。「白髮婆婆」親眼目睹男生的中風母親,坐著輪椅上庭求情,坦言很不開心。 她和兄弟姊妹同住,但形容大家的關係是互不理睬,因為家人是「藍絲」,反對她前來聽審聲援,就連她光顧「黃店」膳心小館「買一盒餅都被人話」,被指責「不要再出現我眼前」。但她不理家人的反對,決心每次一個人來,堅持做良心的事情。 有時候,她更忍不住向身世很可憐、生活有需要的被告給予「利是」,對方很感謝她,但她說:「我不需要多謝。」她又透露,今年已經訂下目標「不買衫、不買鞋、咩都不買」,更中止了東華三院、宣明會和保良局的捐款,坦言:「藍絲說我們收錢,其實我們是貼錢出來。」 // 眾新聞全文: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9882/%E8%A5%BF%E4%B9%9D%E9%BE%8D%E8%A3%81%E5%88%A4%E6%B3%95%E9%99%A2-%E9%8A%80%E9%AB%AE%E6%97%8F-%E5%8F%8D%E9%80%81%E4%B8%AD-29890/ |
笑面男 正式會員 202.xxx.xxx.213 |
2020-05-15 16: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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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更中止了東華三院、宣明會和保良局的捐款" 阿婆做得非常好 |
ti 正式會員 116.xxx.xxx.165 |
2020-05-15 17:20 |
[#3]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理大一役.....告 2xx 個暴動呀....唉!....慘過美麗島事件 |
winning7 正式會員 112.xxx.xxx.187 |
2020-05-15 17:25 |
[#4]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大家都係一直地捱到今日 |
tpe_ryan 正式會員 118.xxx.xxx.130 |
2020-05-15 17:26 |
[#5]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2019 香港"理大事件" |
ti 正式會員 116.xxx.xxx.165 |
2020-05-15 17:27 |
[#6]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今日認罪嗰個都判四年 >< |
new68u 會員 203.xxx.xxx.37 |
2020-05-15 17:32 |
[#7]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去年6月12日金鐘一帶出現示威以抗議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期間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警方事後把事件定性為暴動。一名救生員當日涉及相關衝突而被檢控,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是首宗反修例示威者認罪的暴動案。被告冼嘉豪今日(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 21歲被告冼嘉豪,被控在去年6月12日於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他原本另被控多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申請不處理該兩罪,交法庭存檔紀錄。 唉~~祗係影倒佢扔野....堅持係前線頂住....咁判得重重過藍屍係隧道斬殺三人....公平?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5-15 17:58:48 |
winning7 正式會員 112.xxx.xxx.187 |
2020-05-15 17:55 |
[#8]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香港人已經比個仆街政府迫到無路可退。 |
一號2世 正式會員 218.xxx.xxx.30 |
2020-05-15 18:13 |
[#9]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公義已死 香港已死 |
新奇仕 正式會員 14.xxx.xxx.210 |
2020-05-15 18:23 |
[#10]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抗暴之戰】青年於光復沙田襲警被判罰款 律政司申加刑欲添案情 官質疑不公平 19歲青年去年7月在「光復沙田」遊行時,以雨傘戳向防線警員,戳中警盾。青年早前承認襲警罪,被判罰款2,000元。律政司不服判刑,認為須判監禁或禁閉式院所,今在西九龍法院申請判刑覆核,並有意重開案情,傳召警員作供講述案發後現場情況。辯方批評律政司輸打贏要,裁判官亦質疑律政司在原本案情摘要「做漏招」,現時加插新證供對被告不公平,並指被告實際曾還柙三個半月,已有阻嚇力,相信律政司所講的阻嚇是想「做畀公眾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 答辯方大律師陳德昌直指律政司輸打贏要,「見到個判刑唔啱心意、太輕,搵到口供紙有啲嘢係案情冇喎,就諗方法加返……咁樣真係唔應該、唔需要。」他引述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已提到被告在最前線與警方對抗,同時亦已考慮其武力程度及造成的傷害,判刑其實已考慮律政司認為缺漏的部份。他指本案據《警隊條例》第63條起訴,除判監外亦可判罰款,「冇一個緊身衣話襲警一定要坐監。」 裁判官高偉雄指,被告接受判刑時已還柙100天,相當於判監三個半月,接近本案控罪最高判監半年的上限,對被告而言已有足夠阻嚇性,相信律政司所講的以示阻嚇是想「做畀公眾睇」。裁判官直言,現階段才說案情未納入現場大環境的情況,只是律政司「做漏招」,「好似有啲嘢收埋、唔話畀你知住,依家先話你知」,並質疑:「如果話被告有鼓動性,覺得重要嘅,任何檢控官都會擺埋入案情摘要;如果依家先至擺,咁咪對被告好唔公平?」 另外,裁判官指律政司書面提及想傳召兩名警員作供,講述被告犯案後的現場情況,坦言未試過在覆核聆訊中重開控方案情及讓控方證人作供。裁判官需時考慮各方陳詞,押後至本月29日宣佈覆核結果。 【案件編號:STCC3290/19】 |
winning7 正式會員 112.xxx.xxx.187 |
2020-05-15 18:25 |
[#11] 法庭旁聽73歲婆婆:我都唔明點解要咁對啲後生仔 #7 重判青年,放生藍絲,係國策 |
ti 正式會員 124.xxx.xxx.97 |
2020-05-15 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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