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 李運強帶疫潛逃 裁判官搞錯最高刑罰 改判囚4個月 在確診新冠肺炎後帶疫潛逃男子李運強,在去年12月18日逃離伊利沙伯醫院隔離病房,兩天後在旺角街頭被截獲,隨後被送返醫院接受隔離。他之後被落案控告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日(5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暫委裁判官鄭潤聰直斥其行為非常自私,罔顧香港市民的安全,他在確診期間離開醫院,可能觸發疫情擴散,法庭需向公眾發放清晰訊息,本案非常嚴重,不能以罰款了事,遂判他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李運強(63歲),被控於去年12月18至20日間,在香港自知屬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冠狀病毒,不得身處公眾地方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裁判官本來採納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減刑至6個月,惟原來這已經是法例的最高刑罰,裁判官發現出錯,重新判刑,改以最高刑罰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判監4個月。 |
MinnaNoTabo 正式會員 42.xxx.xxx.87 |
2021-02-05 2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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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運強帶疫潛逃 裁判官搞錯最高刑罰 改判囚4個月 其它報章無咁詳細,唯有post白粉報 香港D法官仲癲過克警,大家小心比人砌生豬肉 |
MinnaNoTabo 正式會員 42.xxx.xxx.87 |
2021-02-05 20:35 |
[#3] 李運強帶疫潛逃 裁判官搞錯最高刑罰 改判囚4個月 這是正式錄用的裁判官嗎? |
bankguy 正式會員 209.xxx.xxx.206 |
2021-02-05 21:25 |
[#4] 李運強帶疫潛逃 裁判官搞錯最高刑罰 改判囚4個月 法官大人英明 好彩並非斬首,5係典安番個頭上去 |
一縷輕煙 會員 2.xxx.xxx.206 |
2021-02-05 21:50 |
[#5] 李運強帶疫潛逃 裁判官搞錯最高刑罰 改判囚4個月 司法部其實會請呢D原本律師既人做 '暫委裁判官', 為期3個月至6個月, 做完又出返來做律師. 所以#3 師兄, 你問得好. |
小矮人 正式會員 124.xxx.xxx.122 |
2021-02-05 22:11 |
[#6] 李運強帶疫潛逃 裁判官搞錯最高刑罰 改判囚4個月 有無發覺依家啲裁判官嘅專業嚇死人 |
olddude 正式會員 58.xxx.xxx.99 |
2021-02-06 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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