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上頁 首頁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21]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大彎區核電陣,大灣區隨時玩能完,北京有無核電廠! |
jades 會員 14.xxx.xxx.169 |
2019-03-04 2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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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睇個標題,已諗到呢度係講笑話嘅地方,果然不出所料! |
yamacat 正式會員 113.xxx.xxx.175 |
2019-03-05 00:26 |
[#23]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https://youtu.be/uU0DNCV22dU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3-05 02:38:24 |
將軍抽車 會員 14.xxx.xxx.37 |
2019-03-05 02:35 |
[#24]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最搵笨7的國家,叫叫口號落後地方,超英趕美。上山下鄉。大爛鋼。打倒美帝。口號多到數不清。現又一帶一路。大灣區。報喜不報憂,日日食白粉又自瀆的民族。幾能感覺良好! |
jades 會員 14.xxx.xxx.169 |
2019-03-05 07:31 |
[#25]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中國人的打倒美帝=買多D美國產品用。 |
foho 會員 182.xxx.xxx.64 |
2019-03-05 08:38 |
[#26]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10 段描述嘅綠皮火車禾坐過,片中話坐6粒鐘難頂,禾坐過4倍咁耐時間車程,係硬坐,嗰段時間呢世人永不磨滅嘅惡夢! --------------- 我係六倍,三十幾個鍾硬座上北京,開車六個鐘後轉煤炭車頭,到步後全身變灰色。 櫈底行里架都瞓咗人,乘務員攞住茶煲到每排座位斟水,非常刺激。 |
upmobile 正式會員 1.xxx.xxx.148 |
2019-03-05 08:50 |
[#27]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2, 現在已跟大和族表面修好了, 蟈人吾再恐慌當地的輻射哪,可惜人家吾太高興那些莫視人家生活法規的野蠻族到訪呢. 現在改為關心美國派出的核子動力艦隻巡航南海和台灣海峽時會污染那些其新建島嶼上的衛屎健康,怕且那些守島衛屎都好驚恐這些流動核子船艦可令島嶼快速分解下沉.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3-05 09:29:56 |
hkgfreedom 正式會員 210.xxx.xxx.71 |
2019-03-05 09:26 |
[#28]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大灣區核電地雷陣,中國要錢不要人,第日大灣區話之你大能獲,北妹做雞有䬻不要命打真軍不戴套一能様! |
jades 會員 14.xxx.xxx.169 |
2019-03-06 06:30 |
[#29]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以前d港產片幾乎全部應驗, 如果呢套中的話, 應該會玩L完 |
skyliner 正式會員 219.xxx.xxx.245 |
2019-03-06 06:53 |
[#30]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拾億人日日接觸 利害我的國,全球最勁航母 美國都做不到。什麼利害的武器,美國都怕怕,宇宙最強最勁都是在中國,冼腦冼到食咗藥以為係,出國當全球最強自己,冼你腦社團大佬們就醒,去外國做鵪鶉,䀡錢入藉做賤民。 |
jades 會員 14.xxx.xxx.169 |
2019-03-06 07:30 |
[#31]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蜂擁" |
伊雲士 正式會員 1.xxx.xxx.58 |
2019-03-06 08:07 |
[#32]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多謝指教, 我原意為是一旦核漏, 香港人瘋狂咁湧上大陸內地居住. 不過, 你的是正字. |
ocisgood 會員 221.xxx.xxx.31 |
2019-03-06 19:28 |
[#33] 我相信有一日, 香港人會瘋湧的番大陸內地居住 有得瓜分...一定黎分.....後知後覺原來死左.....都要快d分番份 【內地婦提離婚始知夫早逝 官判可瓜分百萬賠償金】 2019年3月6日 下午9:05 【on.cc東網專訊】平水工人蔣東成於2015年8月在元朗一宗工業意外身亡,僱主後來向蔣雙親支付112萬港元補償金。生前與蔣鬧翻的內地妻子於2016年提出離婚才知悉丈夫已死去,後來更入稟區域法院要求瓜分補償金。區院法官羅雪梅今(6日)頒下判詞指,蔣妻在蔣去世時仍屬尚存配偶,裁定她可獲八成補償金,即約89.6萬港元。 據判詞內容,申請人楊莎於1996年與蔣東成在貴州結婚,2004年獲批來港,租住房間而未有與蔣同居。楊稱,2014年1月兩人吵架,自此沒再見面或聯絡。兩年後,她決定離婚,並於2016年5月、即蔣已死亡後委託律師將離婚呈請書存檔家事法庭,到致電死者住址試探他是否同意簽紙離婚,才獲告知對方已過身,她後來興訟索償。 楊莎及答辯人、即蔣東成的父母均無律師代表。答辯人否認楊是死者配偶,又指她延期上訴,故拒絕交還補償金,蔣母又供稱,死者曾自言已離婚,她相信此話。 不過,羅雪梅於判詞指,楊憑內地結婚證書已可證明是死者妻子,雖楊已提離婚,但是在死者逝世後才存檔離婚呈請書,換言之,直至死者去世,她仍屬死者尚存配偶。 羅又表明沒有忽略蔣家喪親之痛,亦相信從家人角度,即使死者在生,與楊關係已破裂,因此會認為她不應被視為死者遺孀。不過,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批准楊的訴求符合公義原則,答辯人須於42天內向楊歸還89.6萬港元。 |
winning7 正式會員 219.xxx.xxx.101 |
2019-03-07 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