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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19號失踪...22號發現屍體......不能從屍斑狀態或其他推斷岀死亡時間? 19號死亡還是21號死亡??


【陳彥霖死因研訊】救護員稱發現屍體時已現屍斑及屍僵 化驗師:毒理檢測體內無發現藥物
2020/8/31 — 18:36


職訓局青年學院 15 歲女生陳彥霖,去年 9 月赤裸浮屍油塘海面,死因庭今午(31日)繼續研訊。當日接報到場的救護員莫橋輝供稱,去年 9 月 22 日接報後到達西灣河水警基地支援,到場後他發現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屍,屍體已出現屍斑及屍僵,估計已死亡 12 小時以上。莫確認傷者已明顯死亡後,交由警方處理。另外,負責進行毒理檢驗的化驗師康祐軒供稱,並無發現遺體裡有任何香港常見藥物或毒品痕跡。

救護員莫橋輝供稱,去年 9 月 22 日接獲通知,著他到西灣河水警基地支援。他在中午 12 時 13 分到場,發現一人全身赤裸、目測為一名女性、全身蒼白及濕透,沒有脈搏、有屍斑及屍僵。莫指死者的屍斑在臉部及耳後,身體不見屍斑。莫續指死者手腳有輕微刮損,屍僵在 12 小時以上才出現,確認明顯死亡後,交由警方處理。

莫解釋證明死亡的準則有出現屍僵、屍斑、燒焦致不能辨認、屍身腐爛及身體斷開。他指屍斑會在死亡後 2 小時後出現,惟不清楚浮屍的屍僵與其他屍體有何分別,以及身體出現屍斑跟浸在水中的關係。

死因庭傳召高級法醫科醫生藍偉文作供。藍偉文供稱,9 月22 輪班當值,他當日曾接獲警方電話,要求法醫到西灣河水警總部提供協助檢驗屍體,但他當時並無到場。藍偉文指,他當時考慮到遺體已經移送往水警總部、遺體無明顯表面傷痕、遺體已開始腐化,需要盡快送往殮房冷凍保存等一系列因素,認為即使到現場也無法提供額外資料,判斷自己無需親自到場檢驗,「香港咁多死亡個案,但法醫係有限的,唔係每個個案都會去現場。」



法醫:浮屍一般背朝上 海浪衝擊亦有可能面朝上

藍偉文指,在一般情況下,法醫親身到達發現屍體的現場,有助推論現場是否死亡現場,但如果是海上的浮屍,就算是法醫也無法判斷死者在哪個位置落水、也不知道屍體是從哪裡撈上來,因此法醫到現場勘察的作用較少。藍又指,如果水警在海上發現遺體,按一般程序都會先移送遺體到陸上。

至於屍僵及屍斑,藍偉文解釋,如果是置於陸上,遺體一般會在 3 至 4 小時後開始出現屍斑,在較低溫的水裡則出現得比較慢。藍偉文指,屍斑是紅血球沉澱在皮膚形成的色斑,地心吸力會影響屍斑出現在身體較低位置,如果遺體浮在水裡,由於四肢密度較腹腔密度高,遺體一般會背朝上、臉朝下,因此屍斑出現在臉上及胸腹的機會也較高,不過因海浪衝擊,不能完全否定屍體臉朝天的機會。

代表醫院管理局的馮國礎大律師問及,法醫是否可以透過檢驗死者血液裡所含的海藻,判斷死者在哪一個海域落海及溺水;藍偉文確認,但強調這是比較古老的法醫學方法,並指即使法醫檢驗死者血液內藻類後,仍需要去各區水域化驗校對,在香港很難做到。



政府化驗師:毒理檢測無發現藥物

政府化驗師康祐軒則供稱,去年 9 月 26 日接獲法醫提供樣本進行毒理檢驗,分析了從遺體檢取的胸腔液,膀胱沖洗液,肝臟樣本,並無發現遺體裡有任何香港常見藥物或毒品痕跡。

康祐軒指,化驗所進行的毒理測試,包括檢驗遺體有無殘餘的安非他命類、氯胺酮、大麻、鴉片類,苯二丙酮類藥物等毒品,及有無精神科藥物。康祐軒並指,即使是微量的大麻類藥物例如糖果,都可以從樣本中檢驗到死者死前 5 日有無吸食過大麻。至於彥霖曾被處方的苯二氮䓬類藥物,檢驗結果亦顯示她至少在死前兩日無服用過。

康祐軒解釋指,法醫一般會檢取死者的尿液、血液及眼球液作化驗,但由於屍體當時已開始腐化,因此按慣常做法改為抽取胸腔液,膀胱沖洗液,肝臟樣本,但這些樣本無法用以檢測藥物濃度。



發現屍體的市民供稱浮屍肚朝上 左手疊在肚上 

巿民劉賢佳(55 歲)供稱,去年 9 月 22 日約早上 10 至 11 時,與兒子出海釣魚。他期間發現「有嘢浮下浮下」,初時與該人相隔 40 至 60 米,當距離 10 米左右時,他擔心其船漿傷及該人,多次叫對方惟沒有反應,終發現是浮屍,遂報警求助。

死因裁判官問劉,能否看到死者臉朝上或下。劉指他們在離岸不足 100 米的海邊釣魚,等待警方到場時,看到死者「肚漲」向上,故以為是「阿叔」。他又指瞥了死者一眼,看到有一把長髮,左手疊在肚上。劉指附近都有幾架艇,「可能有其他人見到但無理到。」劉的兒子其後在網上看到相關討論,劉才發現為一具女性屍體。

案件明天續審,將傳召負責解剖的法醫作供。

案件編號:CCDI-870/2019


winnin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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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xxx.xxx.25
2020-09-01 05:31
[#22]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仲唔拉個的屎佬?揸車又知塊地拮腳又知佢係行去海邊⋯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9-01 09:25:21
ph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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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xxx.xxx.68
2020-09-01 09:25
[#23]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醫管局代表引述另一法醫報告不同意遇溺看法

不過,代表醫院管理局的大律師馮國礎引述另一名法醫馬宣立的專家報告中,表明不同意衞生署法醫看法,指遇溺的死者會有獨特的特徵,包括是口部發泡、肺部擴張等,法醫不應是經排除法後得出的死因。李毓樺則指, 加上其中最明顯遺體是在海中發現,因此鑑定死者是有遇溺的可能性。

死因裁判官、律師及陪審員亦關注,如果陳彥霖是遇溺死亡,其胃部及胸腔中的液體理應不只這麼少,左右兩邊胸腔膜液分量亦理應相約。李毓樺解釋指,如果死者肺部沒有疾病、沒有阻塞,海水理應是平均流入兩邊肺部,但今次胸腔液有可能是由腐爛液體造成,他承認今次解剖報告未能解釋為何左右胸腔內的液體分量有明顯差異。

死因研訊主任曾藹琪問及,如果一般遇溺肺部漲大的死者,肺部重量大約多少。李毓樺表示,如果遺體是新鮮的,而死者遇溺時有大量水湧進肺部,肺部平均會有約 400 至 500 克,比現時陳彥霖的 347 克(右肺)及 281 克(左肺)重。



陪審員及研訊主任關注肺部無漲大、胃部液體僅 10 毫升

有陪審員質疑,解剖報告顯示陳彥霖胃部只有約 10 毫升澱粉狀液體,「飲啖水都唔只咁少」。李毓樺則指,他進行解剖時發現死者胃部只有少量液體,因此翻查文獻,發現其中有記載,如果死者遇溺時胃部括約肌收緊,有可能令海水無法流入胃部,即使遇溺死也有可能出現此情況。曾藹琪問,法醫解剖時有無發現陳彥霖的括約肌是否收緊,李毓樺指難以從解剖判斷,並強調遺體胃部的液體多與少,只是判斷死者是否遇溺的因素之一。

馮國礎又引述馬宣立的專家報告稱,法證學上其中一個方法,是透過分析死者肺部及血液中有無藻類,即能判斷死者下水後一段時間是否仍有呼吸及血液循環,問李毓樺有無進行過此分析。不過,李毓樺指,據他所知,衞生署法醫多年前曾經試過在香港不同水域取樣,但因為香港水質污染嚴重,各區水域均沒有藻類,因此香港法醫一直沒有用此方法進行鑑證。
winnin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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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xxx.xxx.25
2020-09-02 04:20
[#24]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為虎作倀,幫凶
smc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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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xxx.xxx.66
2020-09-02 08:04
[#25]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資深法醫馬宣立:陳彥霖死亡事件非常有可疑!!!

15歲少女陳彥霖的死因研訊繼續,法庭傳召資深法醫馬宣立作供,他指陳彥霖的遺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令他「不是很安樂」,認為非常可疑,但單靠解剖未能證明具體死因。

馬宣立指出,一般遇溺身亡的人,兩邊肺部的充水量會接近,胃部亦會有水,陳彥霖遺體的左胸腔有約550毫升的液體,而右胸腔內只有約50毫升,兩者相差近500毫升,馬宣立認為左胸腔情況符合遇溺的特徵,但右胸腔則不符合,他形容情況古怪。

死因裁判官問馬宣立,是否認為事件非常可疑及令人憂慮,但無證據證明任何事情,馬宣立表示同意。
new68u
個人訊息 會員
61.xxx.xxx.99
2020-09-02 22:34
[#26]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可惜有人想草率急急火化....身有屎



【陳彥霖死因研訊】表明不同意溺斃結論 資深法醫馬宣立:裸屍不尋常非常可疑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902/KJNV42XJSJGI3PQ7NM52ZJPVBE/

參與反送中集會的15歲職訓局青年書院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底離奇赤裸浮屍海面,警方及後指死因無可疑。死因庭今繼續研訊, 法庭傳召資深法醫兼港大病理學系首席臨床講師馬宣立出庭。他就彥霖的剖屍報告提出意見,包括不能肯定彥霖是溺斃,亦指裸屍並不尋常,對此認為不能解釋亦感到「唔係好安樂」,坦言「非常可疑」。

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的馬宣立供稱,他就法醫李毓樺撰寫的驗屍報告,於今年5月撰寫了一份專家報告,當中引述驗屍報告指,彥霖屍體有明顯的浸水迹象,氣管有少量黑紅色血水,左肺重347克、右肺重281克,胃部只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膀胱沒尿液。

馬認為一個人落水後的自然反應是閉氣,忍受不住後便開始呼吸,死亡前可能吸入及吞入大量水;若過程中曾嘔吐,則氣管或會吸入嘔吐物。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溺斃,關鍵是知道其下水時是否生存,溺斃屍體有三項特徵,包括有肺氣腫、口鼻有泡沫、肺部充水且重。



不同意報告稱彥霖或是溺斃

他指出,沒在彥霖陰道找到他人的DNA,亦沒有傷痕,沒有表面證據顯示曾有人在她體內射精,又或者她曾受性侵。惟屍體已在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不知有關證據是否已被水沖走。

馬同意驗屍報告所指,由於彥霖屍體已腐化,屍體上沒發現任何傷痕,亦沒驗出體內有任何常見藥物或毒品,因此無法確認死因。惟他不同意報告稱彥霖或是溺斃的說法。他解釋,溺斃者死後,水會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會逐漸流入胸腔,故胸腔亦會有積水。而溺斃者的肺部一般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邊肺及胸腔內的液體容量理應相近,兩邊肺的重量應一樣,胃內亦應有水。



若溺斃兩肺液體應一樣 彥霖卻相差500毫升

然而,彥霖屍體左胸腔內有550毫升腐爛液體,右胸腔卻只有50毫升腐液,兩者相差500毫升,但其右肺腐爛情況並非特別嚴重,至於胃部亦僅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馬直指,上述情況「稍為古怪」,無從解釋。他指出,溺斃者的肺部一般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肺的重量一樣;而死者溺斃後,水會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便會流入胸腔,故胸腔會有積水。

他坦言,當屍體已腐爛,便難以判斷死者是否溺斃。而根據現有的資料,無法判斷彥霖何時及在什麼情況下落水,僅可肯定彥霖屍體曾經浸水,無法肯定她是溺斃。

研訊主任又引述法醫李毓樺的證供,指若果括約肌於遇溺時收縮,水便不能進入胃部及肺部。馬指說法正確,但無法透過驗屍判斷括約肌有否收縮。他又指,屍體的胃部僅有10毫升液體、右胸腔僅有50毫升液體,不符合溺水症狀;但其左胸腔有550毫升液體,符合溺水症狀。但正常情況下,理應兩邊胸腔及肺內液體差不多,「我嘅困難係分別太大,好得意,我解釋唔到。」



不同意報告稱彥霖或是溺斃

他指出,沒在彥霖陰道找到他人的DNA,亦沒有傷痕,沒有表面證據顯示曾有人在她體內射精,又或者她曾受性侵。惟屍體已在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不知有關證據是否已被水沖走。

馬同意驗屍報告所指,由於彥霖屍體已腐化,屍體上沒發現任何傷痕,亦沒驗出體內有任何常見藥物或毒品,因此無法確認死因。惟他不同意報告稱彥霖或是溺斃的說法。他解釋,溺斃者死後,水會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會逐漸流入胸腔,故胸腔亦會有積水。而溺斃者的肺部一般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邊肺及胸腔內的液體容量理應相近,兩邊肺的重量應一樣,胃內亦應有水。
若溺斃兩肺液體應一樣 彥霖卻相差500毫升

然而,彥霖屍體左胸腔內有550毫升腐爛液體,右胸腔卻只有50毫升腐液,兩者相差500毫升,但其右肺腐爛情況並非特別嚴重,至於胃部亦僅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馬直指,上述情況「稍為古怪」,無從解釋。他指出,溺斃者的肺部一般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肺的重量一樣;而死者溺斃後,水會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便會流入胸腔,故胸腔會有積水。

他坦言,當屍體已腐爛,便難以判斷死者是否溺斃。而根據現有的資料,無法判斷彥霖何時及在什麼情況下落水,僅可肯定彥霖屍體曾經浸水,無法肯定她是溺斃。

研訊主任又引述法醫李毓樺的證供,指若果括約肌於遇溺時收縮,水便不能進入胃部及肺部。馬指說法正確,但無法透過驗屍判斷括約肌有否收縮。他又指,屍體的胃部僅有10毫升液體、右胸腔僅有50毫升液體,不符合溺水症狀;但其左胸腔有550毫升液體,符合溺水症狀。但正常情況下,理應兩邊胸腔及肺內液體差不多,「我嘅困難係分別太大,好得意,我解釋唔到。」


馬:淨係女屍赤裸,疑點已經好大

馬特別提到,屍體被尋獲時全身赤裸,直言不能明白、無法理解,「淨係女屍赤裸,疑點已經好大」;惟在解剖學而言,「冇證據證明任何嘢」,這一點令他「非常唔安樂」。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有否可能因屍體發脹或被水沖走,導致衣服脫落。馬指,若是吊帶裙之類的寬鬆衣物,有機會被水沖走,從傳媒報導可見,彥霖失蹤時穿吊帶上衣及裙褲,但沒提到她沒穿內衣褲,而內衣褲一般箍得較緊,並不容易脫落。



可檢驗死者腎臟得悉他落水時是否在生

馬又指,河水及海水均有微生物,按常理若有人跌入河流或大海,他吸水後矽藻或會經血液循環由肺流至血管。馬透露可透過解剖死者的腎及骨髓,從而得知死者是否吸入矽藻。惟馬強調要將死者體內的矽藻,與其落水地點的矽藻作比較,才可得悉他體內的矽藻是否落水時吸入。醫管局大狀馮國礎問馬,是否檢驗死者的腎臟有否矽藻,就可得悉他落水時是否在生,馬同意。

研訊主任提及衞生署法醫李毓樺昨供稱,香港水域沒有矽藻,故沒有進行藻類檢驗。馬稱「有小小誤會,全地球無咩地方嘅水域無矽藻」。馬透露本港曾進行矽藻檢驗,但因為費時等原因,有些水域沒有進行檢驗。至於衛生署法醫科決定不檢驗矽藻,馬指不清楚箇中原因。馬又表示印度等國家在矽藻檢驗的研究較出色,可以分辨該些海藻是屬於湖邊或湖中央等。



彥霖屍體頸部及其他部分無明顯瘀傷

裁判官問,若彥霖死前曾受襲致暈倒或死亡,其皮下組織是否應會有傷勢。馬稱,要視乎受襲部分,觀乎其屍體頸部及其他部分亦沒有明顯瘀傷,故「冇任何證據證明任何嘢」。

裁判官續問,屍體在水中浸了一段時間,會否影響毒理測試。馬稱,沒有資料顯示政府化驗所的測試結果出錯,但強調不會檢驗所有藥物及毒品,僅會檢驗常見項目或案情顯示死者可能接觸過的項目。



若尋獲浮屍 馬:想第一時間睇吓點樣

陪審員問,可否驗到彥霖死前有否吸入哥羅芳或毒氣。馬表示,要視乎吸入的氣體數量,哥羅芳的致暈份量不高,若吸入了致死的份量,則可從血液及肝臟驗出。但彥霖屍體已腐化,無法檢取血液樣本,肝臟樣本則沒驗出毒氣,故沒證據顯示彥霖死前曾吸入毒氣,惟他不知檢驗化驗哥羅芳。

研訊主任又提到,警方於去年9月22日發現屍體當天,曾要求衞生署法醫科去西灣河水警基地驗屍,但當值法醫藍偉文認為即場驗屍的作用不大,故拒絕到場。馬表示,到場與否一般視乎現場環境可否幫助了解案件,惟就他個人而言,若警方告知尋獲一具女性裸浮屍,「點都好,我都想第一時間睇吓點樣」。


winnin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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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22:39
[#27]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其實上庭o個陳彥霖媽, 跟之前同陳彥霖合照o個個好唔同?

1. 上庭o個個較肥. 身型, 手臂較有肉地.
2. 上庭o個個明顯大細眼, 左眼明顯一臉部有表情就會咪眼.
3. 雙眼大小跟面型比例相對較細
4. 眼部肌肉跟以前合照明顯有分別, 所以眼神有明顯分別

唔好同我講咩驗左基因, 跟住搵個政府化驗師證明係兩母女. 燒左條屍, 毀滅証據, 跟住出鏡樣都庶住大部份, 成個DNA採樣化驗過程都封閉, 就話基因證明係彥霖老母. 信基因証據既根本就唔用腦, 扮晒信實証, 其實好易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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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23:37
[#28] 陳彥霖錄音流出,死前曾積極參與文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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