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
[#1] 侵害人身罪條例,即係學生如果被捕,有機會影響佢父母! (超突發!狠人剛收到中學老師報料!教育局今日3pm發放重要消息!)「教育局將會於今日下午約3時正,透過CDS發放一封重要信件予學校,請學校必須留意學校收到信件後,請將其內容在放學前通知所有學生。此外,亦請學校在今日將相關訊息透過既定渠道(例如電子通訊系統、家長信等),通知全校家長」 最新,來自老師的消息指今次教育局會講呢條罪: 《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包括視力、聽覺的損害或喪失,肢體、身體器官的傷損殘缺,或精神錯亂),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 (註明,以上消息未confirm!是暫時在教師之間傳緊!) |
rumorguy 會員 203.xxx.xxx.107 |
2019-10-04 1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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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侵害人身罪條例,即係學生如果被捕,有機會影響佢父母! 若屬實,真正暴動會正式來臨。 |
peter188 正式會員 125.xxx.xxx.142 |
2019-10-04 14:32 |
[#3] 侵害人身罪條例,即係學生如果被捕,有機會影響佢父母! 正式暴動便可以出解放軍 |
DeepSea^^ 正式會員 182.xxx.xxx.186 |
2019-10-04 14:38 |
按照傳送日期顯示:由舊至新 由新至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