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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暴之戰】教大講師藏多把自製弩囚12個月 擁博士三碩士學位關心社會弱勢    
擁博士三碩士學位關心社會弱勢既文人....為何逼到要斯文人帶武器上街? 年多前, 這位教大講師祗是一屆平民

香港是如此可憐.....


【抗暴之戰】教大講師藏多把自製弩囚12個月 擁博士三碩士學位關心社會弱勢

教大講師於元旦遊行當天在灣仔被警員搜出藏有自製弩及木棒,並於家中被搜出多把弩及多支箭被控。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鄭紀航今裁決指,被告作供砌詞狡辯,不接納他使用涉案弩及箭作童軍教學及肌肉訓練的說法,並指被告案發時的衣著及所帶備物品,可推論他「不折不扣」是意圖動武的暴力示威者,而案發後暴力示威亦未有中止迹象。鄭官認為涉案弩及箭可用作傷人,被告亦有意使用他們傷人,裁定他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均罪名成立,判監12個月。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被告岑嘉林(37歲)聞判後表現平靜。控罪指他於今年1月1日,在灣仔皇后大道中213號外攜有一把弩及20支削尖的棒,以及翌日在黃大仙住所內管有兩把弩及五支箭。



斥被告砌詞狡辯 強詞奪理

鄭官裁決指,被告供詞有不少地方屬砌詞狡辯、強詞奪理,並不可信可靠,拒絕接納其證供。例如被告受審時稱,其住所內有很多與他案發當天所用同款的背囊,他事前將索袋放入其中一個背囊內,至案發日帶著涉案背囊外出,沒為意內有索袋。盤問下他稱案發當天去看遊行時「求其輕裝孭個背囊」,遭控方質疑只帶備銀包外出便足夠。

鄭官謂,被告案發時背著的背囊內有多種物品,其數量、體積及重量均不符合輕裝上路一說;質疑被告真的要輕裝出發,出門前理應看看背囊內有甚麼。

被告亦稱,背囊內的面巾、面具、手袖及口罩等物是裝修北角的店舖時使用,當天他和女友人從北角出發觀察遊行,到達中環畢打街後折返。鄭官認為,被告大可在途中到店舖放下物品,認為他非不為意背囊內有甚麼物品,相反是深知此事。



輕裝上陣看遊行 卻沒查看背囊物品

此外,鄭官接納各控方證人及辯方證人、即與被告屬同一中學童軍團旅長何志磊的證供。惟何就童軍箭藝課程的供詞,只提及弓和箭,對弩隻字不提,加上辯方沒有向他展示案中證物,裁定其供詞未能支持被告使用涉案弩及箭作童軍教學一說。

鄭官指,涉案木棒十分尖銳,拿起查看時一不小心便輕易被刺痛刺傷,被告也稱案發時以海棉包住木棒。警方試射那些木棒時,部份墮地後斷成兩截。鄭官認為涉案木棒並不耐用,亦不易重用,不相信被告有需要使用它們作童軍教學及肌肉協調訓練。

鄭官不認為涉案弩及箭本質上是攻擊性武器,惟控方仍須證明被告管有這些物品是用作傷人。警方測試結果顯示,部份木棒能打中發泡膠靶;被告作供時亦稱,將玩具箭頭吸盤換上「辣雞頭」會更危險。鄭官認為徒手使用該些木棒及箭,可刺傷他人;如配合弩使用,其傷害及穿透力會更強。被告自行製造涉案弩及箭,必然知道如何最有效運用它們,以達致物品最大效能。



鴨嘴帽藏海綿 暴力情況下保護頭部

鄭官直言,案發元旦示威情況不影響其分析,他仍要考慮整體情況。被告案發時身穿鴨嘴帽、佩戴黑色口罩、帶備深藍色雨傘和背著背囊。鄭官認為該頂鴨嘴帽加了海綿,是為了在暴力情況下保護頭部,非如被告辯稱,因鴨嘴帽尺寸太大才加上。此外,被告帶備背囊內的面具、護目鏡、手套等,加上涉案的弩及木棒,被告便「不折不扣是意圖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

再者,雖然被告遭警員截查時是踢拖,但鄭官認為他可換上自行帶備的膠鞋。截查被告的警員在辯方盤問下承認,被告沒叫口號、沒展示標語及作出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手勢等。惟鄭官認為這點不影響其推論、即被告管有涉案弩及木棒是作傷人之用,被告不過是等待合適時間和地點行事。鄭官認為控方成功舉證,裁定被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

至於在被告住所搜出的弩及箭,鄭官指其中一把涉案弩不可單獨視作攻擊性武器,惟元旦日後,本港連場暴力示威仍未有中止迹象。鄭官因而認為被告有意圖在元旦日或之後配合其他服裝和裝備,使用住所內的弩及箭,裁定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亦罪成。



關心社會弱勢 替有學習困難障礙兒童撰寫文章

資深大狀駱應淦為被告求情指,案中無證據證明被告曾使用涉案物品傷人,以及有人受涉案物品所傷。涉案木棒雖具攻擊性,但殺傷力不大,亦藏在背囊內隱蔽處。辯方不會要求索取報告後始判刑,明白監禁無可避免,希望被告刑期盡量縮短。駱亦透露,被告雙親不識字,家境窮困,惟被告一直努力讀書,除考獲博士學位外,更取得運動科學理學、哲學等三個碩士學位。被告關心社會弱勢,多次為有學習困難障礙的兒童撰寫文章,又投稿至學術期刊,亦長年義務參與童軍工作。

鄭官判刑指,被告教導箭藝,他使用弩及箭的準確度定必高於普通人,被告可使用涉案弩及箭在暗處傷人,使人心生恐懼,倉惶躲避。就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鄭官以12個月作量刑基準;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以4個月作基準,在考慮求情等因素後,分別將兩罪減刑至10個半月及3個半月,部份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12個月。

【案件編號:ESCC29/20】


winning7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19.xxx.xxx.25
2020-08-27 15:10
[#2] 【抗暴之戰】教大講師藏多把自製弩囚12個月 擁博士三碩士學位關心社會弱勢    
家中被搜出多把弩及多支箭被控 ... ...
>>>>>>>>


幾時開始,家中收藏都犯法?
普通法下不是要在証據確鑿下才能定罪?
DeepSea^^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18.xxx.xxx.231
2020-08-27 16:13
按照傳送日期顯示:由舊至新由舊至新  由新至舊由新至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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