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上頁 首頁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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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話不可隨口,事不可隨心,人不可隨意 On9仔學人出書,抵死 最後修改時間: 2021-05-29 22:00:56 |
唔係阿化 49.xxx.xxx.121 |
2021-05-29 2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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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藍絲+軍犬+ KOL集一身.....真係幾仆街 【海港 sir 涉詐騙】陳凱港大埔獨立屋 6 處僭建 屋宇署證實違令未拆 前妻曾入稟追討 300 萬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society/%E6%B5%B7%E6%B8%AF-sir-%E6%B6%89%E8%A9%90%E9%A8%99-%E9%99%B3%E5%87%B1%E6%B8%AF%E5%A4%A7%E5%9F%94%E7%8D%A8%E7%AB%8B%E5%B1%8B-6-%E8%99%95%E5%83%AD%E5%BB%BA-%E5%B1%8B%E5%AE%87%E7%BD%B2%E8%AD%89%E5%AF%A6%E9%81%95%E4%BB%A4%E6%9C%AA%E6%8B%96-%E5%89%8D%E5%A6%BB%E6%9B%BE%E5%85%A5%E7%A8%9F%E8%BF%BD%E8%A8%8E-300-%E8%90%AC 記者取得的法庭傳訊令狀顯示,陳凱港 2013 年被前妻、現職鐵路區副指揮官的警司蔡賢慧入稟,循民事追討 300 萬元。文件指,兩人 2012 年年底至 2013 年年初同意離婚,並協議出售聯名持有的「海景山莊」獨立屋業權。 根據協議,蔡將自己持有的業權出售予陳,令陳成為唯一業主,而陳同意 2013 年 4 月底開始分期向蔡支付 300 萬元,作為出售業權的部分款項,不過陳未按時付款,而蔡經律師發信追討不果後入稟。 法庭傳訊披露,陳凱港取得獨立屋的全部業權後,隨即向滙豐銀行抵押,取得 1,200 萬元按揭貸款。 上周被捕停職 報道指涉詐騙銀行按揭貸款 陳凱港上周涉串謀詐騙被捕停職。警方就事件回覆指,上周二(25 日)拘捕一名 50 歲男警務人員及一名 47 歲本地女子,涉嫌串謀詐騙,又指兩人 2019 年向兩間銀行提供虛假文件及資料,以獲取按揭貸款。 《Now 新聞》上周引述消息報道,按揭貸款涉及購買兩個物業,分別位置大埔海景山莊以及東涌藍天海岸,合共價值 2,500 萬元。被捕女子是陳凱港一名朋友的妻子,她涉嫌開設一間空殼公司出任董事,偽造出糧予自己的單據,藉此騙取兩間銀行的按揭貸款,實際上購買物業所需的資金則由陳凱港支付。 ![]() |
winning7 218.xxx.xxx.107 |
2021-06-04 11:26 |
| [#43]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誠實可靠 情操高尚 |
lym 165.xxx.xxx.202 |
2021-06-04 11:29 |
| [#44]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以前可扣 1/3 刑期, 現在要坐足 6 年半 無左分工, 無埋長糧 2019 年買入, 如間屋未買, 現價至少輸 2 成 損失慘重 --- 海港Sir涉隱瞞警司身份借2600萬 兩欺詐罪成 被判囚6年半 撰文:賴琦出版:2024-05-17 11:51更新:2024-05-17 12:08讚好34232351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與一名49歲男商人,涉於2019年串謀向兩間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的按揭貸款。陳凱港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男商人則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分別判處陳凱港和男商人監禁6年半和5年。 被告陳凱港(50歲)及汪浩毅(49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被裁定兩罪均成立,汪則首罪罪成。案情透露,他們同於1995年接受見習督察訓練,汪於2007年前任職總督察。被告陳凱港。申請貸款文件未提及陳凱港的警司身份 案情指,陳凱港於2019年先後向東亞銀行和華僑永亨信用財務申請貸款,兩次均未在申請文件提及其警司身份,僅申報自己任職出眾資本總經理,其中一次更出眾資本發出的聲稱就業證明書;另陳凱港弟弟則於華僑永亨的申請中,申報出任出眾資本銷售經理,並提交有一張由出眾資本發出及汪簽署、背面批註為薪金的支票影像。該兩項貸款申請最後均獲批准,分別獲批出約2154萬轉按貸款及480萬按揭套現貸款。 陳凱港於2021年5月被捕,調查發現他是該公司股東,指稱月薪其實是季度分紅。陳凱港在警誡會面下稱,貸款申請由他人代辦,他不清楚詳情。+11官指陳的身份未達「人所共知」程度 若非他自行披露 貸款職員不會知悉 暫委法官王證瑜早前裁決指,雖然陳過去曾出版著作及接受媒體訪問,但仍不認為其身份未達「人所共知」程度。若非他自行披露,相關貸款職員不會知道他的身份。此外,陳提交聲稱受僱於出眾資本的虛假文件,法庭認為他必定有意圖隱瞞其警司身份,裁定其兩罪成。 王官又指,汪浩毅知悉陳向東亞申請貸款,並提供協助,遂裁定其首項欺詐罪成。至於另一涉及華僑永亨申請的罪名,因控方未能證明汪知悉該申請而罪脫。 案件編號:DCCC 132/2022 原文網址: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20129?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最後修改時間: 2024-05-17 13:58:47 |
Chia 58.xxx.xxx.247 |
2024-05-17 13:55 |
| [#45]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層樓應該仲供緊,現在罪成,銀行有權追差價或者call loan。 |
ivchan123 45.xxx.xxx.221 |
2024-05-17 14:56 |
| [#46]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誠實可靠 情操高尚x2 |
vitz 221.xxx.xxx.17 |
2024-05-17 15:02 |
| [#47] 警隊KOL「海港Sir」涉嫌串謀詐騙銀行貸款被捕 精忠報國 |
phil.ng 223.xxx.xxx.167 |
2024-05-17 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