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上頁  下頁  首頁  尾頁 寄件者 傳送日期 由舊至新 由新至舊
[#21]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村長想升格做土皇帝?外資唔跑就奇!
DeepSea^^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22.xxx.xxx.113
2026-06-09 04:06
[#22]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其實佢立唔立法都可以玩死你,立左法只係比佢可以對外面話依法辦事,但你仲信呢度有法治?冇所謂啦,你話點就點啦,我支持政府,唔好話我危害國家安全.
Jins
個人訊息 會員
84.xxx.xxx.45
2026-06-09 06:55
[#23]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立了法,舉白紙都有借口拉你。
DeepSea^^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22.xxx.xxx.113
2026-06-09 08:46
[#24]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我開始為宏福苑唔簽出售同意書居民担心 ... 唔簽隨時犯國安髮!!!
CodyChan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03.xxx.xxx.161
2026-06-09 10:19
[#25]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角安法生效前都適用咁即係全香港人人頭上一把刀。
樓價gogogo?俾錢買個籠困住自己?
twinggy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80.xxx.xxx.130
2026-06-09 10:49
[#26]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在腳按髮實施前都能適用嘅話,都唔論那些可無中生有,就計真有其事,咁從89年到現今,過去幾十年曾經參與過遊行嘅人都可以歸屬為犯腳按髮啦!

完全冇髮字髮粟概念可言嘅髮厲。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09 11:13:37
天富仔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4.xxx.xxx.4
2026-06-09 11:12
[#27]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唔識法律嘅人去管法律
DeepSea^^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22.xxx.xxx.113
2026-06-09 12:18
[#28]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談到現實,如果現在回答你「只要不具備顛覆意圖,普通反對聲音就完全沒事」,那就是在粉飾太平,不符合現在的政治現實。

目前的政治現實是:「反對聲音本身不一定直接犯國安法,但發表反對聲音的法律代價和風險,已經高到讓普通人無法承受。」
我們直接用現在香港的司法現狀、以及這次新提出的附屬法例,來看看最真實的「三個層次」:

第一層現實:定罪的「紅線」變得極度模糊(煽動罪)
政府在字面上確實留有空間,例如《國安條例》中註明「基於完善制度、提出批評或建議」不違法。但現實中,「建設性批評」和「引發對政府憎恨的煽動」之間,界線完全由官方和法庭掌握。
• 現實案例:過去兩年,多名普通市民僅因為在網上社交平台轉發、發表被指「具有煽動意圖」的貼文(例如批評官員政策、或涉及社會運動的言論),就被以《刑事罪行條例》或新《國安條例》下的煽動罪起訴並判刑。
• 結果:你可能自認只是「反對某項政策」,但只要政府認為你的言論在客觀上會引發公眾對政府的「不滿或憎恨」,它在現實中就已經觸碰了國安罪行的邊界。

第二層現實:特首證明書的「降級打擊」
這正是這次新擬訂附屬法例(2026年6月)最厲害的現實武器。
假設你發表反對意見,政府不直接用國安法告你,而是用普通的刑事罪名(例如:發表虛假消息、非法集結、公共地方擾亂秩序、甚至網絡不當使用)來控告。
• 新機制的威力:只要特首發出一張證明書,認定你這個普通的「反對行為」背後具有危害國安的動機或背景,這個案子在程序上就立即變成國安案。
• 實質代價:你甚至還沒在法庭上開始辯論你的言論到底算不算犯法,你就已經要面對無法保釋、無限期還押、警方扣留16天、失去陪審團的對待。這在現實中,等於在定罪前就先用程序讓你付出巨大的代價。

第三層現實:「軟對抗」的生存空間被消滅
過去香港容許遊行、集會、在媒體上公開嚴厲抨擊政策。現在的現實是,體制內的反對空間(如立法會、區議會)已經被「愛國者治港」篩選機制封死。而民間的「軟對抗」(例如不合作態度、消極杯葛、或帶有政治隱喻的言論和創作),現在全部被政府納入國安防範的雷達網。

結論:現在反對聲音犯國安了嗎?

最赤裸的現實是:政府不需要把「所有反對聲音」都寫成是犯國安罪。它只需要把幾宗「最具代表性的反對言論」用國安程序嚴厲重判,在社會上製造強大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當市民和網民發現,發表一句反對意見有可能會換來警方登門、不准保釋、未審先關押幾個月甚至幾年的現實風險時,大家自然會選擇閉嘴。

這就是現在香港的現實:在法律條文上,反對聲音依然有合法空間;但在管治現實上,任何不符合官方主旋律、足命令政府感到尷尬或受挑戰的反對聲音,都具備了被行政機關隨時「國安化」的潛在法律炸彈。
blackspin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xxx.xxx.184
2026-06-09 12:49
[#29]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樣樣都可以轉做國安,真係疴篤屎都可以定你罪

lee958
個人訊息 會員
218.xxx.xxx.209
2026-06-09 16:45
[#30]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簽定一叠比病強用。
lym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93.xxx.xxx.233
2026-06-09 17:16
[#31]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當你望到前面地下有灘dog sxxt時
無其他方法,都喺避開的越遠越好

甚至當你憑經驗預期前面地下有灘dog sxxt時
都喺盡早避開為妙

無他,條命同時間都喺自己的寶貴財富,無謂浪費喺依啲嘢身上
Kelvinzy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02.xxx.xxx.40
2026-06-09 17:31
[#32]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23 舉白紙可以用煽動罪告你,唔洗再立法架.

我反而覺得佢講到國安法涉及咁多機密,下一步係咪可以立法秘密審訊或送返內地審.哈哈
Ken311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72.xxx.xxx.42
2026-06-09 17:40
[#33]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比白髮魔婆所說, 人人頭上有把刀更進一步, 再加一條有刺的繩索勒住你條頸, 令你就算知道一些內情, 都唔敢揭露出來.
以後, 個個官員議員都係清白高尚, 唔會再有人被揭以權謀私, 用公帑爆房等等等等!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09 18:38:17
ocisgood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23.xxx.xxx.115
2026-06-09 18:36
[#34]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最初罰光初現,跟著金頂罰燈,現在罰動山河,搞了這麼多年總之要罰法無邊,上天下地惟我獨尊,普渡外國勢力立地成罰。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09 21:45:02
DeepSea^^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22.xxx.xxx.113
2026-06-09 21:42
[#35]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都係盡快報考差佬穩陣!
CodyChan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19.xxx.xxx.157
2026-06-09 22:10
[#36]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lee958
個人訊息 會員
218.xxx.xxx.209
2026-06-09 23:31
[#37]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家不安,你搞乜能嘢國安?仆街.....
morningsir2000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xxx.xxx.186
2026-06-12 08:25
[#38]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Del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12 08:41:48
alexanderkoo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113.xxx.xxx.46
2026-06-12 08:40
[#39]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37 well said。
Dlbf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203.xxx.xxx.222
2026-06-12 09:05
[#40]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咁特首咪等如皇帝?頒下詔書或聖旨,莫有不從!
浩男123
個人訊息 正式會員
83.xxx.xxx.68
2026-06-12 11:32
主旨內容一共有 4 頁,每頁顯示 20 個信息,選擇頁數:  上頁  下頁  首頁  尾頁
按照傳送日期顯示:由舊至新由舊至新  由新至舊由新至舊
最新資訊 - 市場
P&O Hi-Fi Company Limited 2026-06-25

最新資訊 - 市場
百搭高級音響有限公司The Sound Chamber 2026-06-25

最新資訊 - 影音
全能 4K 讀碟王 Krovatar KBU-300 4K 超高清藍光播放機 2026-06-25

最新資訊 - 影音
採用雙放大器驅動,Creative 推出全新桌上型主動式喇叭「XF1」 2026-06-24

最新資訊 - 影音
【時光淬鍊的英倫優雅|Spendor Classic 100Ti 鑒賞試聽會】接受報名 2026-06-23

最新資訊 - 影音
Sony「INZONE H9 II」推出電競賽事「League The k4sen」聯名合作款耳機 2026-06-22

最新資訊 - 影音
Grimm Audio 發表全新 PA1 後級放大器 2026-06-19

最新資訊 - 影音
Accuphase 推出第六代數碼音場補正等化器「DG-78」 202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