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天說地主旨 ﹝請按主旨作出回應﹞ 上頁 下頁 首頁 尾頁 | 寄件者 | 傳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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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村長想升格做土皇帝?外資唔跑就奇! |
DeepSea^^ 222.xxx.xxx.113 |
2026-06-09 0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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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其實佢立唔立法都可以玩死你,立左法只係比佢可以對外面話依法辦事,但你仲信呢度有法治?冇所謂啦,你話點就點啦,我支持政府,唔好話我危害國家安全. |
Jins 84.xxx.xxx.45 |
2026-06-09 06:55 |
| [#23]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立了法,舉白紙都有借口拉你。 |
DeepSea^^ 222.xxx.xxx.113 |
2026-06-09 08:46 |
| [#24]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我開始為宏福苑唔簽出售同意書居民担心 ... 唔簽隨時犯國安髮!!! |
CodyChan 203.xxx.xxx.161 |
2026-06-09 10:19 |
| [#25]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角安法生效前都適用咁即係全香港人人頭上一把刀。 樓價gogogo?俾錢買個籠困住自己? |
twinggy 180.xxx.xxx.130 |
2026-06-09 10:49 |
| [#26]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在腳按髮實施前都能適用嘅話,都唔論那些可無中生有,就計真有其事,咁從89年到現今,過去幾十年曾經參與過遊行嘅人都可以歸屬為犯腳按髮啦! 完全冇髮字髮粟概念可言嘅髮厲。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09 11:13:37 |
天富仔 14.xxx.xxx.4 |
2026-06-09 11:12 |
| [#27]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唔識法律嘅人去管法律 |
DeepSea^^ 222.xxx.xxx.113 |
2026-06-09 12:18 |
| [#28]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談到現實,如果現在回答你「只要不具備顛覆意圖,普通反對聲音就完全沒事」,那就是在粉飾太平,不符合現在的政治現實。 目前的政治現實是:「反對聲音本身不一定直接犯國安法,但發表反對聲音的法律代價和風險,已經高到讓普通人無法承受。」 我們直接用現在香港的司法現狀、以及這次新提出的附屬法例,來看看最真實的「三個層次」: 第一層現實:定罪的「紅線」變得極度模糊(煽動罪) 政府在字面上確實留有空間,例如《國安條例》中註明「基於完善制度、提出批評或建議」不違法。但現實中,「建設性批評」和「引發對政府憎恨的煽動」之間,界線完全由官方和法庭掌握。 • 現實案例:過去兩年,多名普通市民僅因為在網上社交平台轉發、發表被指「具有煽動意圖」的貼文(例如批評官員政策、或涉及社會運動的言論),就被以《刑事罪行條例》或新《國安條例》下的煽動罪起訴並判刑。 • 結果:你可能自認只是「反對某項政策」,但只要政府認為你的言論在客觀上會引發公眾對政府的「不滿或憎恨」,它在現實中就已經觸碰了國安罪行的邊界。 第二層現實:特首證明書的「降級打擊」 這正是這次新擬訂附屬法例(2026年6月)最厲害的現實武器。 假設你發表反對意見,政府不直接用國安法告你,而是用普通的刑事罪名(例如:發表虛假消息、非法集結、公共地方擾亂秩序、甚至網絡不當使用)來控告。 • 新機制的威力:只要特首發出一張證明書,認定你這個普通的「反對行為」背後具有危害國安的動機或背景,這個案子在程序上就立即變成國安案。 • 實質代價:你甚至還沒在法庭上開始辯論你的言論到底算不算犯法,你就已經要面對無法保釋、無限期還押、警方扣留16天、失去陪審團的對待。這在現實中,等於在定罪前就先用程序讓你付出巨大的代價。 第三層現實:「軟對抗」的生存空間被消滅 過去香港容許遊行、集會、在媒體上公開嚴厲抨擊政策。現在的現實是,體制內的反對空間(如立法會、區議會)已經被「愛國者治港」篩選機制封死。而民間的「軟對抗」(例如不合作態度、消極杯葛、或帶有政治隱喻的言論和創作),現在全部被政府納入國安防範的雷達網。 結論:現在反對聲音犯國安了嗎? 最赤裸的現實是:政府不需要把「所有反對聲音」都寫成是犯國安罪。它只需要把幾宗「最具代表性的反對言論」用國安程序嚴厲重判,在社會上製造強大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當市民和網民發現,發表一句反對意見有可能會換來警方登門、不准保釋、未審先關押幾個月甚至幾年的現實風險時,大家自然會選擇閉嘴。 這就是現在香港的現實:在法律條文上,反對聲音依然有合法空間;但在管治現實上,任何不符合官方主旋律、足命令政府感到尷尬或受挑戰的反對聲音,都具備了被行政機關隨時「國安化」的潛在法律炸彈。 |
blackspin 1.xxx.xxx.184 |
2026-06-09 12:49 |
| [#29]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樣樣都可以轉做國安,真係疴篤屎都可以定你罪 |
lee958 218.xxx.xxx.209 |
2026-06-09 16:45 |
| [#30]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簽定一叠比病強用。 |
lym 193.xxx.xxx.233 |
2026-06-09 17:16 |
| [#31]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當你望到前面地下有灘dog sxxt時 無其他方法,都喺避開的越遠越好 甚至當你憑經驗預期前面地下有灘dog sxxt時 都喺盡早避開為妙 無他,條命同時間都喺自己的寶貴財富,無謂浪費喺依啲嘢身上 |
Kelvinzy 202.xxx.xxx.40 |
2026-06-09 17:31 |
| [#32]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23 舉白紙可以用煽動罪告你,唔洗再立法架. 我反而覺得佢講到國安法涉及咁多機密,下一步係咪可以立法秘密審訊或送返內地審.哈哈 |
Ken311 172.xxx.xxx.42 |
2026-06-09 17:40 |
| [#33]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比白髮魔婆所說, 人人頭上有把刀更進一步, 再加一條有刺的繩索勒住你條頸, 令你就算知道一些內情, 都唔敢揭露出來. 以後, 個個官員議員都係清白高尚, 唔會再有人被揭以權謀私, 用公帑爆房等等等等!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09 18:38:17 |
ocisgood 223.xxx.xxx.115 |
2026-06-09 18:36 |
| [#34]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最初罰光初現,跟著金頂罰燈,現在罰動山河,搞了這麼多年總之要罰法無邊,上天下地惟我獨尊,普渡外國勢力立地成罰。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09 21:45:02 |
DeepSea^^ 222.xxx.xxx.113 |
2026-06-09 21:42 |
| [#35]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都係盡快報考差佬穩陣! |
CodyChan 119.xxx.xxx.157 |
2026-06-09 22:10 |
| [#36]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
lee958 218.xxx.xxx.209 |
2026-06-09 23:31 |
| [#37]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家不安,你搞乜能嘢國安?仆街..... |
morningsir2000 1.xxx.xxx.186 |
2026-06-12 08:25 |
| [#38]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Del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6-12 08:41:48 |
alexanderkoo 113.xxx.xxx.46 |
2026-06-12 08:40 |
| [#39]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37 well said。 |
Dlbf 203.xxx.xxx.222 |
2026-06-12 09:05 |
| [#40] 政府建議《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 述明界定「危害國安罪行」機制 如特首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咁特首咪等如皇帝?頒下詔書或聖旨,莫有不從! |
浩男123 83.xxx.xxx.68 |
2026-06-12 11:32 |